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局、市工科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规划)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62 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西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及《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 号)、《省农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黔农计〔2017〕37 号)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的要求,为落实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成立兴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荀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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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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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钱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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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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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盛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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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主任、万峰林街道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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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何正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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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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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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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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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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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节能减排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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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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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科局副科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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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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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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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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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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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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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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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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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规划)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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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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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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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作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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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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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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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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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徐盛祥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农委代章。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研究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联络与协调;检查、督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分析调度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在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检查考核,确保各乡镇(街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有序开展;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范围结合议事内容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由组长主持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二)成员单位需要领导小组商议的议题,应提前将相关资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提交讨论。
(三)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