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义市大战100天全面完成2017年9.05 万亩造林任务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景区管委,各园区、管理处,各国有企业:
《兴义市大战100天全面完成2017年9.05万亩造林任务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兴义市大战 100 天全面完成 2017 年 9.05 万亩造林任务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退耕还林相关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兴义市2017年9.05万亩造林工作进度,结合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重点工作督查及深度贫困地区调研的通知》(黔林办字〔2017〕535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造、封、管、改”并举与“点、线、面”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打造生态经济区、生态恢复区、生态治理区、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区为重点,通过强化责任、精准发力,全面完成2017 年9.05万亩造林任务,力争森林覆盖率到2020年达60%以上。
二、组织领导
为按时完成我市2017年9.05万亩造林任务,特成立兴义市大战100天全面完成2017年9.05万亩造林任务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荀 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 震 市委办副主任、市农扶局局长钱明明 市政府办副主任朱知华 市林业局局长
张远飞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
成 员:王正品 市委办副主任、市移民局党组书记
刘 庆 市发改局局长
刘 琼 市财政局局长
胡 滨 市国土局局长
穆富国 市水务局局长
丁 洪 市档案局局长
骆开军 市草地畜牧中心主任
吴宗泽 市林业局副局长
涉及营造林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朱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宗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造林工作综合调度,并组织相关部门收集、整理、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资料。
三、建设规模及补助政策
(一)建设内容
兴义市2017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新建造林8.19万亩,实施植被恢复0.76万亩,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0.1万亩,共计实施营造林9.05万亩。
(二)补助政策
1.补助资金。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标准为每亩
1600元(其中:种苗补助400元,兑现退耕农户1200元),补助期限5年,分3次兑现,第一年兑现9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兑现退耕农户500元)、第三年兑现300元、第五年兑现400元。
2.补助方式。退耕农户的补助由财政部门采取直补的形式补助到农户;退耕还林工程费用补助到实施人、合作社组织或第三方实施单位。
3.植被恢复。每亩造林补助2000元,不涉及兑现到户资金。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9月23日至10月20日前完成工程作业设计并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复;10月底前开始筹备、组织实施营造林工程,完成造林施工队伍组建、苗木储备、资金筹措、征地挖坑等前期工作。
(二)造林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启动造林实行挂图作战,定期监测栽植季度和质量,各乡镇(街道)按照规划设计组织完成完成退耕还林分户丈量、苗木栽植,市林业局抽调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指导。
(三)自查验收阶段(2018年3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组织自查,并申请市级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研究解决2017年营造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地方配套及工作经费的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检查、督促、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检查2017年营造林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审查、批准工程建设预算和竣工决算;负责2017年营造林工作的其它善后工作。
乡镇(街道):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乡镇(街道)实施方案,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负责召开本辖区村组及群众政策宣传会,组织实施2017年营造林工程,鼓励以村为单位采用村级具备资质的合作社组织实施或以组织农户自行实施,不具备资质或劳动力缺乏的建议按程序采用第三方通过招(邀)标进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退耕农户丈量土地,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负责承担本乡镇(街道)2017年营造林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于每月14日、28日上报工作进度及相关表册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保证项目正常进行;项目完工后,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负责项目的后期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乡镇(街道)的营造林实施进度、造林质量进行督查。
市发改局:负责营造林工程申报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任务。
市财政局:负责下达、按期拨付营造林工程资金,督促检查资金使用、兑现和监管情况。
市国土局:配合市林业局确定营造林工程实施的范围和面积,检查、指导营造林地块落实情况以及逐图斑开展监测考核。
市农扶局:负责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有关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整合营造林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营造林项目资金审计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营造林地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水利设施配套等工作。市林业局:负责营造林种苗协调、作业设计、检査验收以及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的植树造林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统筹安排各乡镇(街道)编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标准和办法。
市档案局:负责指导工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工作。
市移民局:负责涉及易地扶贫搬迁村(组)营造林工程的协调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统一管理支付,实行项目报账制,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报账实行实施单位填单、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项目法人审批、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付款的工作流程。二是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部门的要求,对2017年营造林工程建设档案拿出统一规范要求,各建设单位要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实行专档管理。
(三)建立考核机制
将2017年营造林工程纳入市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2017年营造林工程考核评价方案,重点考核2017年营造林工程任务落实情况。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问责激励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按月监测、按季通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确保造林工作顺利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及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各涉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为造林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的全盘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比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与督促,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做好政策宣传。造林工作要与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机结合,各乡镇(街道)在品种选择、种植规模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相关作业设计开展相关工作,并采取印制宣传单,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政策家喻户晓。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因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完成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