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审报〔201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黔西南州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批复》(州审办〔2017〕20号)及黔西南州审计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省级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审办〔2017〕13号)的安排,XX XX XX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27日,对XX XX XX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了XX XX XX地方税务局的支持与配合,进展顺利。XX XX XX地方税务局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机构情况及财政隶属关系
XX XX XX地方税务局隶属于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财政财务隶属于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财务会计机构为计划财务股,设有税收会计一名;税收会计不作会计账务处理,根据金三业务系统自动生成税收会计、统计报表。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税收征管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5月1日开始XX XX XX由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全部改由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
(2)全面实施XX XX XX资源税改革工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和《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XX XX XX资源税改革,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清费立税”原则, 清理收费基金,调整了资源税计征方式、征税对象、和纳税环节,实行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相结合,统一规范了资源税征收制度。
2.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地税部门原有税务行政审批38项,XX XX XX地方税务局按照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要求,自2014年以来先后5次共取消了税务行政审批26项,现只保留税务行政审批12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8项,其他权力事项4项;2016年主要是加强对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
(三)2016年度税收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XX XX XX地方税务局完成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合计3,574,534,855.43元,完成明细如下:
1.计划税收完成情况
XX XX XX地方税务局按兴府发〔2016〕37号文件下达的任务,落实2016年度税收收入及教育费附加计划数为3,644,000,000元,实际完成3,537,365,151.28元,比上年同期3,615,253,945.42元减少81,866,722.25元,完成计划的97.07%,比上年同期下降2.26%,其中:中央收入529,885,852.36元、省级收入264,481,417.45元、州级收入629,196,068.90元、市级收入2,113,801,812.57元。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原由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改由国税部门征收征增值税。
各税种完成情况如下:
(1)改征增值税实际完成3,977,928.11元;
(2)营业税计划数为960,000,000元,实际完成586,239,403.09元,为计划的61.07%,比上年同期下降38.20%;
(3)企业所得税计划数为410,000,000元,实际完成621,583,589.51元,为计划的151.61%,比上年同期增长52.74%;
(4)个人所得税计划数为140,000,000元,实际完成156,847,167.76元,为计划的112.03%,比上年同期增长13.69%;
(5)资源税计划数为18,000,000元,实际完成14,558,713.23元,为计划的80.88%,比上年同期下降17.81%;
(6)土地使用税计划数为210,000,000元,实际完成216,292,964.68元,为计划的103%,比上年同期增长4.15%;
(7)城市维护建设税计划数为100,000,000元,实际完成105,210,736.75元,为计划的105.21%,比上年同期增长5.97%;
(8)印花税计划数为21,000,000元,实际完成22,750,132.81元,为计划的108.33%,比上年同期增长12.45%;
(9)土地增值税计划数为77,000,000元,实际完成484,892,970.12元,为计划的629.73%,比上年同期增长536.86%;
(10)房产税计划数为33,000,000元,实际完成40,905,553.61元,为计划的123.96%,比上年同期增长24.38%;
(11)车船使用税计划数为37,000,000元,实际完成42,019,163.91元,为计划的113.57%,比上年同期增长14.72%;
(12)烟叶税计划数为53,000,000元,实际完成53,657,973.22元,为计划的101.24%,比上年同期增长5.95%;
(13)契税计划数为110,000,000元,实际完成482,501,217.07元,为计划的438.64%,比上年同期增长337.26%;
(14)耕地占用税计划数为1,445,000,000元,实际完成678,732,342.86元,为计划的46.97%,比上年同期下降52.88%;
(15)教育费附加计划数为30,000,000元,实际完成27,195,294.55元,为计划的90.65%,比上年同期下降8.48%。
2.2016年度非税收入情况
2016年度非税收入合计37,169,704.1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31%。明细情况如下:
(1)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18,090,842.3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56%;
(2)文化事业建设收入66,530.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92%;
(3)税务部门罚没收入549,994.3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83%;
(4)价格调节基金收入5,915,111.7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93%;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7,077,291.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06%;
(6)工会经费收入5,469,933.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06%。
(四)税收征管及政策执行情况
1.查补清收税款情况
XX XX XX地方税务局2016年查补清收22个企业税款50,061,251.59元,其中:建筑企业4个2,714,063.60元,房地产企业8个43,230,600元,金融企业3个3,799,891元,生活服务企业7个316,696.99元。
2.税收缴库情况
XX XX XX地方税务局2016年税收和非税收入缴库总计3,574,534,855.43元,其中:中央收入缴库529,885,852.36元、省级收入270,356,687.77元、州级收入639,613,728.86元、市级收入2,134,678.586.44元。
(1)税收收入缴库3,510,169,586.73元,其中:中央收入缴库529,885,852.36元、省级收入259,042,358.67元、州级收入623,757,010.12元、市级收入2,097,484,635.58元。
(2)非税收收入缴库64,364,998.70元,其中:省级收入11,314,329.10元、州级收入15,856,718.74元、市级收入37,193,950.86元。
3.税收提退情况
2016年度由纳税户申请,经XX XX XX地方税务局和州人民银行国库科批准,全年共退税8,289,252.15元,其中:营业税6,113,029.52元,企业所得税312,062.37元,个人所得税116,535.11元,土地使用税1,420.8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9,621.61元,房产税13,200元,印花税18,298.03元,土地增值税78,535.78元,耕地占用税280,901.40元,契税144,924.33元,教育费附加449,738.58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99,825.71元,价格调节基金101,158.91元。
4.税金减免情况
按照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2016年度减免税收19,139.88万元,其中:增值税974万元,营业税1,445万元,企业所得税2,377万元,个人所得税399万元,土地使用税358.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8万元,房产税6万元,印花税28万元,土地增值税314万元,契税12,878万元,车船税10.38万元,其他收入132万元。
(五)税务稽查执法质量情况
根据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省编办发〔2011〕365号文件,XX XX XX地方税务局没有税务稽查工作的权限,XX XX XX2016年税务稽查工作,由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一分局负责,XX XX XX地方税务局不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XX XX XX地方税务局加强对税收的征管力度,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内控制度健全,执行内控制度有效。由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XX XX XX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全部改由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税种减少,因此导致XX XX XX地方税务局才完成XX XX XX人民政府下达任务的97.07%;今后应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注意各税种收入均衡入库,做到应收尽收,为XX XX XX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7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