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ZXY001/2017-06806
  • 2017年09月05日
  • 兴府发〔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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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兴府发〔2016〕22号 (有效)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05日  来源:兴义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RSS定制】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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