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国家现行安置法规政策,经安置考试考核,兴义市为符合安置条件的16名转业士官和2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的城镇复员士官安排了新的工作岗位,向3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圆满完成201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当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处于新旧安置政策交替过渡这一特殊时期,兴义市继续推行政府安排工作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法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为确保顺利完成本年度安置任务,制定出台《兴义市201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兴义市201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办法》,对服役满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等免考对象直接安排工作,根据个人服役表现实行量化评分,作为政府安排工作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充分保障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其余安置对象一律参与考试考核,公平竞争,按照文化考试与档案考核“双考”总成绩择优录用。8月12日举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当天将考试考核成绩进行张榜公示,8月19日召开安置选岗现场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市民政局按规定标准兑现,9月1日18名安置人员全部报到上岗,整个安置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达到了城镇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社会满意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