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ZXY00100/2018-02409
- 2018年07月19日
- 长期公开
- 兴义市城管局
- 网站
- 主动公开
- 面向全社会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政务督查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为了更好地提供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询综合执法局及其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二、编排体系 (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目录格式:
(二)编排体系描述。 1、索引号(必选项):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单位代码、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组成,各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区域及部门编号-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总长度为18位字符。 2、信息种类 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信息名称 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4、文号 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5、公开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类型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种。 6、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信息主要内容的说明,包括:主要内容、重要数据和其他必须说明的事项等。用来帮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确定信息是否符合其需求。 7、产生日期 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需要以一种所有人都能识别的格式出现,并且它能被计算机软件所解释。日期格式应符合ISO8601〔W3CDTF〕规范,并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8、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9、依据 主要说明行政权力、服务、收费等事项依据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其文件编号。 10、载体类型 指信息的物理载体。一般有纸、胶卷、磁带、磁盘、光盘等。 11、记录形式 指信息的记录类型,包括文本、图表、照片和影音等。 12、关键词 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其中公众认同的俗语至少标注1个。 三、获取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hzdzkc.com/ ; 四、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及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综合行政政务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兴义市栖霞路中段一中通道桥向上50米(原油脂化工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59-3817063 (传真);3663655 电子邮件:xycg123@163.com 邮政编码:5624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到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取)。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正式记录后办理。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采取书面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申请。 2、审查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申请的处理答复 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兴义市纪委信访室(562400)电话0859-12388 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上一篇:马岭镇信息公开指南
- 下一篇:白碗窑镇人民政府2018年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