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兴府通〔2013〕107号)和《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兴府办发〔2016〕46号)等文件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部署,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力抓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切实为被征地农民解决后顾之忧。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明确目标。针对部分乡镇(街道)工作进展缓慢,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对政策不熟悉、不了解,在2018年5月15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兴市居保通〔2018〕4号)的工作指导通知,为2018年全市被征地农民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要求各乡镇(街道)必须召开专题会议,让基层干部懂政策、知晓政策,在面向群众宣传政策时做到“不讲歪、不跑偏”实事求是。对群众深入乡村走访等形式进行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及参保程序,使政策深入人心,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宣讲和动员工作,提高广大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是狠抓落实,基层工作到位。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召开本辖区被征地农民领导小组会议,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国土(所)分局、财政分局、农扶中心、移民站、派出所等小组成员部门协调配合,落实专人做好符合条件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摸清范围、核准对象,确保信息、数据登记手续的规范性和办理服务工作的效率。部署今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和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做到工作开展与工作流程安排各个时间节点有效结合,与摸底的范围标准有效结合,与省、州、市相关政策的要求相结合。
三是严格审核,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参保对象的征地情况、原承包耕地面积、年龄等进行审核,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各项资料齐全无误,做到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
四是建立档案,完善信息资料。认真做好资料的整理和归档。为每名参保对象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基础资料规范齐全,保证工作的规范化和精准性。
截止2018年6月全市已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的共有105748人,其中年满60周岁的已享受待遇人员有16852人;2018年上半年增发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共1048.60万元,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启动至2018年6月累计发放被征地农民增发养老金共10150.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