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兴义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蜀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兰云、文筑邑、钟世友、任登华、唐钢、晋永坤出席会议。
会议由唐钢主持。
市委常委、市监察委主任兰有祥,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宏辉,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住建(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清水河、鲁布格等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免去水旭东同志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张登利、施建苗为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毛艳彬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夏昕为兴义市人大常委会桔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余燕为兴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蒋蜀安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并作了履职承诺。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列席本次会议的代表,纷纷就兴义市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立案登记制工作情况等方面的工作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许多解决办法和良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