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ZXY001/2018-01452
- 2018年05月31日
- 兴安(2018) 5号
- 长期公开
- 兴义市人民政府
- 网站
- 主动公开
- 面向全社会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安全生产监管
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兴义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兴义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兴义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黔西南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州安〔2018〕3 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开展好我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市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七进”活动,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加强安全法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的领导,成立兴义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负责指导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研究决定活动的重大事项。市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张 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杨华军(市兴电办副主任)
廖 俊(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王华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袁 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杨正云(市编委办主任)
刘 庆(市发改局局长)
吴方文(市教育局局长)
李成贵(市工科局局长)
吴 松(市公安局政委)
蒋贵云(市司法局局长)
张 力(市环保局局长)
王 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盛祥(市农委主任)
穆富国(市水务局局长)
鄢 鸣(市文体广旅局局长)
刘 祥(市卫计局局长)
李国斌(市市场监督局局长)
蒋若敏(市气象局局长)
费川江(市烟草局局长)
林照荣(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委员)
赵贡飞(市住建(规划)局局长)
吕红新(市新闻中心主任)
张 杰(市供销社主任)
郭忠林(市民政局局长)
李 俊(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开志(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骆 勇(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毛艳彬(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
刘朝鼎(市总工会副主席)
万光明(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泽林(市安监局副局长)
傅国旭(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主任)
熊官芳(市安委办专职副主任)
韦延宏(市电力公司总经理)
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市组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坚持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通过专题报告、电视讲话、“七进”、“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和“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集中开展一至两次主题宣讲,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主题宣讲。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应急管理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负责人要通过电视讲话、发表文章、集中宣讲等方式至少宣讲一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促使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
6 月1 日,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一系列活动,扩大宣传声势,营造首日活动氛围。市组委办组织在今日兴义、兴义广播电视台等市主流媒体发表相关文章,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通过通信营运商发送安全生产手机短信。
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通过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开设专栏(专题、专刊)刊发安全生产文章、发布安全公益广告,通过电视、广播、LED 显示屏、楼宇广告等平台在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公园、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安全知识。
(三)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 月16 日,省组委办、州组委办在我市设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主会场,请省、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出席省主会场开幕式。各乡镇(街道)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步开展相关活动。
1.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省组委办、州组委办组织省、州有关部门在主会场设置咨询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市组委办组织市安监局、市工科局、市总工会、市农委、市卫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旅广电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电力公司以及桔山街道办等单位在主会场设置咨询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省组委办、州组委办组织省、州有关部门在主会场设置本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板。市组委办组织市安监局、市工科局、市总工会、市农委、市卫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旅广电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电力公司以及桔山街道办等单位在主会场设置本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板。
3.开展主题宣誓活动。市组委办组织相关部门、部分企业在主会场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誓承诺活动。
4.开展应急救援装备展示活动。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统一时间和主题,根据自身特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和VR 现场体验等开展宣传咨询、警示教育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单位要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氛围推向高潮。
(四)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宣传活动
市组委会将通过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市组委办将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在线访谈活动,组织专家深入开展宣讲。
市组委办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通讯员借助媒体优势,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举办专家访谈,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媒体宣传的最强音,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市组委办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演练活动。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油气管网、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校园安全、劳动密集型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汛期安全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市组委办组织开展全市煤矿警示教育专题视频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市安监局、市工科局、市总工会、市农委、市卫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旅广电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电力公司等单位要结合实际,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预防预警;至少组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展,积极通过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市受警示。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七)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活动
市安监局要针对全市实际情况制定“双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要深入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大力宣传、督促企业学习贯彻《贵州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指南》及其行业隐患排查标准,并按照指南和标准开展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分级,并制作企业风险清单;帮扶“双控”建设重点企业创建,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报告会等形式加强交流学习,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企业风险分布图、车间风险告知栏、岗位风险告知卡,组织企业职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职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水平,营造“人人知风险、人人除隐患”的良好氛围,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的管控防线。
(八)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围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精心创作一批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微动漫、科普影视等安全文化精品,通过电视、广播、户外LED 屏、楼宇广告等媒体平台在车站、码头、机场、校园、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与主流媒体联合推出新媒体互动产品,组织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和摄影作品展,举办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推荐的安全文化精品,经市组委办审核筛选后在省、州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和应急管理部网站等官网上推广展示。
(九)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安办〔2017〕31 号)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广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市组委办组织安监、教育、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普及全民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市安委办将对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十)开展青年执法竞赛活动。市安监局要积极参加州组委办组织开展的青年执法竞赛活动,充分展示全市安全监管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
(十一)开展地区、行业领域特色宣传活动。市总工会要深入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市团委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市教育局组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市妇联组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扎实组织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在本行业领域积极开展群众性书画、摄影展览和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安全征文、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网上答题等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宣教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内容
按照国家、省、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从5 月至12 月在全市开展。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由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为主题的区域性、行业性活动。
市组委会将组织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规划)局、市工科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旅广电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由分管负责人带队分别开展煤矿、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旅游、消防等七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题行活动,采取“四不两直”等工作方式,通过暗查暗访、随机抽查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宣传报道一批落实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先进典型做法。活动期间市组委办将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曝光和宣传报道。
(一)开展煤矿安全专题行。盯紧看牢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三类”重点煤矿和瓦斯、水害、顶板“三类”主要灾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深化“双千工程”(千企引进、千企改造)为契机大力推动煤矿“五化”改造。(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市工科局,参与部门:相关媒体)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行。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两客一危”、工程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农村山区公路等重点路段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高速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对道路安全隐患、道路交通领域非法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暗查暗访和执法行动。(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参与部门:相关媒体)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题行。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大机械化、自动化推进力度,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加大高温汛期安全检查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好的经验,曝光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不到位的行为。(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科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相关媒体)
(四)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题行。加强重点地区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已关闭、新建技改、停产整顿矿井及尾矿库、排土场等巡查监控力度,推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参与部门:相关媒体)
(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题行。组织开展预防坍塌、高坠等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防伤亡事故。(牵头部门:市住建(规划)局,参与部门:相关媒体)
(六)开展旅游安全专题行。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强制或变相强迫消费、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联合督查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分类管理、专业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通过开展落实监管责任活动、安全培训活动、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等活动,进一步消除旅游项目安全隐患、消除人群参与活动风险。(牵头部门:市文体旅广电局,参与部门:相关媒体)
(七)开展消防安全专题行。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家庭式商铺、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专项检查和隐患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消防大队,参与部门:相关媒体)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金州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行业重点,组织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具有各自特色的区域行、行业行活动,通过严执法强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各部门分管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本行业专题行活动,确保“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取得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活动方案,落实人员、经费,抓好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在门户网站开设专版专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牌、社区宣传窗特别是微博、微信、安全生产手机信息报等新媒体手段,形成电视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调度,及时报送信息。
1.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与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2.各乡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并于5月28日前报送《兴义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活动期间,请于每周三上午11:00前将本辖区、本行业和单位的活动动态(报告、简报、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报送市组委办。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3.请各乡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于5月28日前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市组委办;请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规划)局、市文体旅广电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金州行”专题行动方案报市组委办。
4.请各乡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和电子文档)、活动开展情况报市组委办(联系电话:3419351,邮箱:gzxyajj9766@126.com)。
(四)强化督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州行”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组委办将成立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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