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民政局“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宣传第一期
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内容
一、不乱扔乱吐; 二、不乱罢乱卖;
三、不违规停放; 四、不乱穿马路;
五、不冲闯红灯; 六、不损坏公物;
七、不乱贴乱画; 八、不粗言秽语;
九、不酗酒赌博; 十、不在禁烟区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