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档案实施专项验收,是《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2018年以来,兴义市档案局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积极开展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取得了明显的工作实绩与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将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纳入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局党组和行政办公会议,认真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显美同志为组长、相关业务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项目档案验收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二、认真学习,夯实基础。验收组成员通过组织集体学习、自学以及交流、研讨等方式,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变成每个人的必修知识,深度进行学习和掌握,大大提高了验收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为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业务指导与验收规范并举,确保工作质量。一是业务指导人员深入到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针对其项目文件材料形成的情况,整理归档业务方面存的问题和不足,管理、保存上的薄弱环节等实际,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等,认真开展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从而提高了各单位的档案管理水平和案卷质量,为验收工作创造了积极的条件。二是在验收前,便事先深入到各有关单位进行问题核查,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三是验收时,绝不走过场,绝不给“面子”,而是认认真真开展验收,凡是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一律不予验收签字。
四、积极工作,扎实推进。截止5月18日,兴义市档案局已按项目单位提出的申请和验收程序,先后对兴义市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黔西南州金州鸿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联合风机节能技术改造、鲁布格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垃圾收集、配电设施、环境工程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档案专项验收,并出具了有关《验收意见》,成效明显,有目共睹。(撰稿人:曹仕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