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获取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为机构职能、政策学习、发展规划、人事人才、就业创业、劳动维权、行政执法及社会保障措施(这几类根据下属各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14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由于网站更替,后期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兴义市桔丰路中段56号)索取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5365首页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hzdzkc.com)。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第二公开平台(http://www.hzdzkc.com/site/xyrsj/)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部门网站、报刊、广播、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获取。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兴义市桔丰路中段5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859-3220144;传真号码:0859-3442502;邮政编码:562400。电子邮箱:xyrs3220144@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信息,应填写《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编辑主题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掌握的信息,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是属于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间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申请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 监督事宜及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提供的与其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察投诉电话:0859-3233843
通讯地址:兴义市桔丰路56号(5624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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