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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8]153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27日 来源:兴义市国土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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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房屋拆迁,权利人申请注销房屋所有权信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公告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兴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积(㎡)
坐落
公告原因
1
郭家宏
监证0004225
294.22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新建村六组
所有权注销
兴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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