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充分发挥村(居)务公开“接地气”“言路广”“通下情”等特点,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健全机制,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兴义市26个乡镇(街道)188个村(居),依法共选举产生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188名,委员563名。民生监督员兼监督委员会成员77人,国家离退休干部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16人。各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市民政局不定期对村(居)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效果不理想的限时整改。
规范运行,解决“怎样公开”的问题。规范公开时间。4月1日-10日为第一季度公开时间;7月1日-10日第二季度公开时间;10月1日—10日为第三季度公开时间;次年1月1日—10日为第四季度公开时间。全年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规范公开阵地。设立村(居)务公开答疑纠错制度。公开栏设立“监督之声”和“回声壁”,听取村(居)民意见,对提出的疑问在10日内给予解释和答复。规范公开程序。统一全市各村(居)务公开内容,公开内容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经监督委员会主任签批后方能公开;由居民委员会收集公示结果,监督委员会对公示意见及处理结果进行核查。
求新务实,解决“如何做好”的问题。在公开内容上进行细化,特别是财务收支、惠农惠民、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于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重要项目建设情况根据进度实时进行公开,实现村(居)事务的全覆盖公开。探索网上公开新渠道,在黄草、坪东、木贾等6个街道办事处27个城市社区信息化平台上开辟居务公开栏目,在“综合社区在线”就能浏览社区居务公开情况,方便居民参与监督,工作效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