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贷款学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贵州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关于转发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黔教助函〔2018〕6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年龄必须在25—55周岁之内)必须为兴义市户籍且居住地在兴义市辖区内(现义龙新区管辖除外)。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办理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9月2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兴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四、所需资料
(一)首次贷款学生
1.贷款学生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村委会(社区)加盖公章的《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原件1份,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由高中学校审核并盖高中学校公章,属于建档立卡学生的,在所在乡镇扶贫办出具建档立卡证明。
持申请表到贷款学生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或村委会(社区)进行资格审查盖章、签字,对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盖高中学校公章。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搜索→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点击注册→所在县资助中心选择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个人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错漏)→点提交→返回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输入登录名、密码等点击登录→点击系统栏目中的申请贷款→点新增→填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信息(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错漏)→提交→贷款申请→新增贷款→提交→点导出申请表→打印1份申请表→(如果发现信息错漏可通过点击系统栏个人信息或共同借款人信息变动栏进行变更并提交);
2.《学生二代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二代身份证》交A4纸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
3.《高校录取通知书》交A4纸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和新生入学须知(不复印)。
4.未通过高中预申请和不是建档立卡学生的首次贷款学生需由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1份;家庭经济困难应符合以下条件:(1)困难残疾人家庭;(2)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3)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4)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户口簿》带原件进行审查,不要复印件。
(二)再次贷款学生
1.《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原件1份,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登陆、申请、打印);
2.《大学学生证》复印有相片、姓名页及注册页,交A4纸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不要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贷款学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首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兴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以下步骤进行办理(再次贷款学生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来办理):资格审查→等待打印合同→签订合同→领取资料→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所读高校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录入电子回执→结束。
六、特别提醒
(一)助学贷款办理结束后请贷款学生登陆“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答题系统”网站自主答题,不参加诚信教育网络答题活动的,高校不予办理贷款回执确认。
(二)助学贷款学生要牢记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和支付宝账号及密码。
(三)助学贷款办理结束后一定要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所就读高校,并请高校老师录入回执。
(四)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校毕业后必须按时还款,否则将会被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征信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239060。
兴义市教育局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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