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及历年未结算“土地开发项目”的验收工作,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贵州省财政厅 关于贯彻中发[2017]4号和国办发[2018]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整治项目目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12号文件)要求及市政府工作安排。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委领导专家,于2018年7月16日至17日对以下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1、2015年度兴义市捧乍镇、鲁布格镇铁厂等村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兴义市清水河镇联丰村柴山土地开发项目
3、兴义市清水河镇金星村小樟古土地开发项目
4、兴义市万屯镇佐舍村佐舍土地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