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州民政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兴义市从2018年5月至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的
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州民政局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提升农村低保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作风问题。坚决纠正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问题。
三、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为接受群众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来信来电反映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举报电话:0859-3233055(兴义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0859-3812226(兴义市民政局)
举报地址:兴义市胜利路(邮编562400)(兴义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兴义市坪东大道29号(邮编562400)(市民政局)
举报邮箱:455606317@qq.com(兴义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973514653@qq.com(兴义市民政局)
特此公告
兴义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