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根据省、州、市相关要求,市民政局于2018年6月11日上午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逐条进行了学习。
会上,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展开了讨论,分管领导张兴才同志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作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学习,下属单位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做到学用相结合;二是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改,重点围绕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电气火灾隐患方面排查整改抓落实,确保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持续稳定,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