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布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决定表彰全国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兴义市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榜上有名。
据悉,此次贵州省共有7个县(市、区)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它们分别是:贵阳市花溪区、赤水市、黔西县、雷山县、贵定县、兴义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据了解,“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