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丰都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1.机构职能和领导名单;
2.政府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4.其他服务事项;
5.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方式
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为:http://www.hzdzkc.com)相关栏目公开,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辅助公开。
(二)公开时限
以本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自发布之日起20日内通过上述网站等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查阅场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丰都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丰都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向丰都街道办事处获取政府信息的,可向丰都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丰都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丰都街道办事处丰都社区二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2306585179@qq.com
联系电话:0859-3190156
邮政编码:562400
(二)申请形式
申请人通过下载《申请表》直接进行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可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相应的受理机关领取)。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的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正式记录后办理。丰都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采取书面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申请。
(四)申请的审查
受理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五)申请的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六)申请的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七)答复方式
按照申请人在相关申请中的要求,丰都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监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丰都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丰都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丰都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丰都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兴义市人民政府丰都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 下载 http://www.hzdzkc.com/statics/xygov/attachments/201804/1524011568.265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