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分类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法定公开和补充公开两大部分,分三级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仅限于主动公开部分。
(二)本机关法定公开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行业标准、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应急信息等9个一级类别23个二级类别;补充公开信息内容包括行业介绍、政策信息、工作信息、社会监督、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6个一级类别7个二级类别8个三级类别。
二、编排体系
(一)本机关对主动公开信息按"索引号、信息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单位、责任股队"的规范进行整理发布。
(二)本机关按市政府规范,对主动公开信息建立信息索引。信息索引号由"地区编号-部门编号-信息类编号-信息生成日期-信息顺序编号"五组代码构成,每组代码之间用符号"-"间隔。
三、获取方式
(一) 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兴义市人民政府2018年信息公开指南查阅地址:
http://www.hzdzkc.com/html/xygov/201709/22/1511590.html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可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http://www.hzdzkc.com/plus/xxgk/tcms/xxgk.doc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正式记录后办理。市民宗局办公室及各股队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采取书面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申请。
(二)审查
受理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三)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四)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五)费用
受理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四、工作机构
咨询电话:(0859)3223561
传真号码:(0859)3223561
通信地址: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胜利路73号 邮政编码:562400
电子邮箱:549420347@qq.com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