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ZXY00100/2018-02093
- 2018年04月04日
- 长期公开
- 兴义市下五屯街道
- 网站
- 主动公开
- 面向全社会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综合政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下五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下五屯街道办事处按照《条例》的要求,立足依法行政和服务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办事处高度重视,按照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各办公室职责任务,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办事处按照《条例》要求,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扎实推进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2017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其中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项,工作动态信息 104项。
(二)认真细致地做好2017以来政府信息的梳理及公开。办事处组织专门人员,对2017以来的文书档案逐一进行清理,确保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灵活多样。为让广大群众和企业更加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办事处采取了灵活多样、具有实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窗口、网站、简报、LED显示屏等为载体平台,通过会议、文件、通告、告知单等形式公开。一是以网络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根据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充实信息内容。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我们把2017年以来应公开文件的内容全部输入电脑,制作成电子文本,予以公开,便于群众查询。二是以办事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办事窗口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通过印发服务告知单主动公开相关服务信息,内容主要为相关许可事项的项目审批依据、审批范围、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及联系电话等。三是以LED显示屏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办事处门卫处设置LED显示屏,公开公示审批项目,以及相关工作目标和重点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0件;通过传真提交申请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0件;通过“兴义市人民府下五屯街道办事处专栏”提交网上申请0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件;通过其他形式提交申请0件。
四 、咨询情况
全年累计接受群众咨询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
五、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全年累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0起;投诉0起;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2017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要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要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要拓展公开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四要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兴义市人民政府下五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兴义市人民政府下五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下午屯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文件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4 |
2.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单位负责人:张鲁涛 审核人:卢佳琴 填报人:宋宪海 |
||
联系电话:3910598 填报日期:2017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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