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市民政局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从四个方面着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从领导责任着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做好党内监督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时开展“主体责任”备案工作。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局党组积极支持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履行监督责任,配合开展好各项监督工作。三是与党员领导干部、干部职工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四是采在重大节日和开展重大活动前,向干部职工重申纪律要求。运用好“四种形态”,认真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2017年至今共约谈干部61人次,敲响廉洁警钟。五是局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从源头治理工作着手,杜绝腐败行为发生。一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局机关排查出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风险5条,岗位职责方面7条,业务流程方面7条,共计19条。按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损失程度,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了相关防控措施。二是扎实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加强对救灾救济物资款项、孤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老人高龄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优抚安置经费、惠民殡葬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工作下的分工负责制,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分配等,始终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党组扩大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四是认真开展资金流向清理排查、“四风”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经济互助会自查自纠、国家公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自查自纠、领导干部兼职取酬自查自纠、公务借款未归还情况清查等工作。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和办公用房进行自查清理整改工作,均无超标情况。全面落实公务活动禁酒规定,库存的85瓶酒全部上交市机关事务局。
从学习教育着手,营造党风廉政建设浓郁氛围。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理论学习。市民政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通过上廉政党课、作专题廉政报告、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廉政法规制度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有力促进了干部队伍廉洁自律。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通过张贴廉政警示书画、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选编》《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做到警钟长鸣;观看《警钟》《镜鉴》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干部廉洁从政、勇于奉献。
从日常监督管理着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一是加强对本局“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车辆统一安排使用,定点维修保养。下班时间和休息日,公车一律入库实行指定停放。在公务接待方面,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厉行节约原则,一般公务接待均安排在食堂进行。公务接待中禁止用酒。二是根据《兴义市民政局考勤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的监督,并于每月底将干部职工出勤情况统计汇总,年底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三是在民生监督网、兴义市民政局网站、公示栏内公开党务政务运行情况,将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一一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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