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兴义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7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景区管委,各园区、管理处,市园区办,各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通知》(兴府办函〔2017〕148号)文件要求,市编委办对全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审核。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兴义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7版)》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2017年涉及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25个市直部门,共有3261项行政职权。其中,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2项(详见附件1);新增行政权力事项151项(详见附件2);转变管理方式5项(详见附件3);调整事项名称8项(详见附件4);调整行政权力实施主体244项(详见附件5)。对新增的权力事项,要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对取消的权力事项,要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政府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调整的权力事项,要切实做好承接落实、资料移交、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事后跟踪服务和监督。
二、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依法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各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为重点,逐项绘制并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对取消的权力事项,要坚决停止实施,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
三、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1.取消行政权力事项明细表
2.新增行政权力事项明细表
3.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名称明细表
4.转变管理方式事项明细表
5.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实施主体明细表
6.2017年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统计表
7.2017年市直部门和乡(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电子公文传输)
点击下载 附件 兴义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附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