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凤仪路2号
邮政编码:562400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1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黔西南州农业学校、水电学校、农机化学校、财贸学校、卫生学校五所中专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8年10月,贵州省黔西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并入学院。2011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州人民政府以学院为依托成立黔西南技师学院。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系别名称
专业
学制(年)
计划(人)
招普通高中生
招中职生
文科
理科
生物工程系
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
3
20
20
20
食用菌生产与加工
3
20
20
20
园林技术
3
20
20
20
畜牧兽医
3
20
20
20
水利电力工程系
工程测量技术
3
20
20
2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20
20
20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40
3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3
40
40
30
机械与电子工程系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20
20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20
20
2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20
20
20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20
20
20
商务系
会计
3
40
40
30
电子商务
3
20
20
20
物流管理
3
20
20
20
旅游管理
3
20
20
20
酒店管理
3
20
20
20
医药系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20
20
20
药学
3
40
40
30
康复治疗技术
3
20
20
20
护理系
护理
3
170
170
130
助产
3
50
50
30
小计
700
700
600
合计
2000
二、报名考试
报名条件
1、参加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且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院要求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2、参加贵州省2017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gkzy.gzszk.com)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两个专业志愿。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在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期间每天16:00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当天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填报志愿人数。
测试方法
1、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3、测试方法及内容登录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qxnvc.edu.cn/)进行查询。
文化考试和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26日。
1、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
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0:30。
2、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时 间
2017年3月25日
2017年3月26日
上午
语文
数学
下午
英语
职业技能测试
三、其他
录取原则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 “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根据高中阶段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排序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根据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排序原则:文化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
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卫生厅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的体检标准。
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我院于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qxnvc.edu.cn/)上公布预录取名单,录取考生的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起发放。
凡经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确定录取后,不得参加2017年的全省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录取考生待遇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贵州省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学年/生;学生公寓住宿费:800元/学年/生,普通宿舍住宿费:300元/学年/生;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9-3916666
联 系 人:凌老师 电话:13985391716
张老师 电话:13688505916
学院网址:http://www.qxnvc.edu.cn/
招生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9-3655013
联 系 人:廖老师 电话:15885970850
9:00—11:30
9:00—11:00
15:00—17:00
15: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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