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深入贯彻执行上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要求,立足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2017年两节前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全市广大农民工过一个和谐、吉祥、舒心的新春佳节。
落实部门职责,切实抓好清欠兑现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和信访、人社、教育、住建、公安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再排查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排查中将包保责任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落实依法查处机制,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由兴义市人社部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办),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依法立案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和信访、人社、教育、住建、公安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遇农民工维权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要按照“属地原则”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并及时按照程序请示报告,妥善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问责机制,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和信访、人社、教育、住建、公安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和清理。对相关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的行业和相关乡镇(街道办)负责人,由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因拖欠工资造成打砸公共设施、围堵政府、堵塞交通等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