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府发【2016】4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扎实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接管放”工作,对省州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落实,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下放、委托的事项放彻底、放到位。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权力清单管理。
二、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有: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三、局机关和各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府发【2016】4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和《兴义市住建(规划)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方案》(兴市住建字【2016】79号)的要求,正在对分解到我局的任务积极稳妥推进中。
兴义市住建(规划)局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