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确保国家养老基金安全运行,我局通过多种举措,进一步推进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冒领、重领现象发生。
一是合理安排,积极引导。我局按规定于6月初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生存认证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通过积极引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召集村干部、协管员进行认证工作培训,使一线经办机构和参保群众充分了解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并给予充足时间,要求经办人员对所有待遇领取人员的认证工作务必做到严肃、认真、准确。
二是严格认证程序。认证对象范围为兴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认证方式通过采取面对面及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对于居住在本地身体健康的认证对象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养老金存折到乡镇(街道)人社中心进行生存认证;对于居住在本地重度残疾或因病而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经办机构人员上门进行认证;对于长期在兴义市以外地区居住的人员不能到现场认证的,通知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养老金存折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待遇领取人员年度认证手续,由当居住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
三是强化沟通。在整个生存认证期间,本局养老保险中心通过电话、QQ等方式与各乡镇(街道)进行沟通联系,充分了解乡镇(街道)在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听取乡镇(街道)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生存认证工作,使认证工作顺利推进。
截至9月12日,我市已对26个乡镇(街道)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所有人员开展了认证工作,认证待遇享受人员共计69852 人。其中:仍健在正常领取待遇67261人,未找到当事人已暂停待遇360人,已死亡并暂停待遇2099人,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32人。针对已暂停待遇的各类人员,我局正在督促乡镇(街道)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材料,陆续完成死亡注销、待遇恢复或、超领取养老金的清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