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政许可
1、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6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2条、3条、6条;(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1号)第1条、17条、18条、20条。
2、提交材料:(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核准通知(复印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目录清单;(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5)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的证书(复印件);(6)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审查→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发证
4、实施主体:兴义市安监局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收费依据:无
7、审批承诺时限:20日
8、监督、投诉电话:0859-322976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设立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3号)。
2、提交材料:(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员工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消防(防火)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经营场地房屋场地租用合同;(7)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8)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证;(9)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10)防震装置检测报告;(12)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3、办理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审查→受理→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发证
4、实施主体:兴义市安监局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收费依据:无
7、审批承诺时限:10日
8、监督、投诉电话:0859-3229766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1、设立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
2、提交材料:(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6)企业法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3、办理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审查→受理→办结
4、实施主体:兴义市安监局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收费依据:无
7、审批承诺时限:当场
8、监督、投诉电话:0859-3229766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初审
1、设立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六条相关规定。
2、提交材料: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证、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伤保险、风险抵押金缴纳证明;开采设计方案、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合格报告;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审查→受理→4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对符合条件的报州安监局审核
4、实施主体:兴义市安监局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收费依据:无
7、审批承诺时限:45日
8、监督、投诉电话:0859-3229766
兴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投诉电话:0859-3229766
传 真:0859-3229766
邮 箱:gzxyajj9766@126.com
地 址:兴义市那坡立交桥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