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兴义市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黔府函[2016]58号)。
兴义市根据省、州环保部门和2015年度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与兴义市人民政府签订的《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工作2015年目标责任书》要求,于2015年9月同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公司编制《兴义市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该公司通过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技术路线、资料收集、实地勘察、编写报告等一系列工作并于2015年10月提交区划成果。
为确保区划报告科学合理、符合管理工作要求,2015年10月9日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乡镇召开了技术审查会对该区划进行审查,针对区划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经规划设计单位修改后形成了《兴义市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方案中包含了对门坡水库、洛万乡水源点、乌沙村柳树坪组水源点等87个1000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
按照省政府的批复要求,我市将根据方案要求,按规范和标志技术要求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几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