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ZXY001/2015-01728
- 2015年06月24日
- 长期公开
- 兴义市人民政府
- 网站
- 主动公开
- 面向全社会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综合政务
— 53 —
兴义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年第2期 总第33期
传达政令 发布信息 指导工作 服务基层
主 编:任登华
主 管 单 位:兴义市人民政府
主 办 单 位: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兴义市市府路1号
邮 编:562400
印 刷:黔西南日报社印刷厂
兴 义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Xing Yi Shi Ren Min Zheng Fu Gong Bao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兴义市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作如下发言:
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大项目就是抓大发展。近年来,兴义市紧紧扭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特别是全省第六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以来,随着投入的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快速推进,我市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工业经济发展提速、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农业产业稳步推进、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保障得到加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这为我市今年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其间,我们创造了辉煌的“兴义速度”,也不断刷新“兴义速度”。但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过多追求建设速度,一些项目匆匆上马,手续不完善,加上资金监管不够严格等因素,我市项目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况。特别是旅发大会项目实施以来,涉及项目建设、工程款项拨付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多达3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的11人。我们也毫不掩饰的讲,就是在我们市政府领导班子当中的个别成员,也出现了违规违纪现象,还有政府系统一些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副职,这几年被查处的也不少。为什么建设加快了,经济发展了,会出现那么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意志不坚定。工程建设项目费用大、利润高,已成为不少人眼中的“唐僧肉”。近年来,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把工程项目当作敛财的机会,一些领导干部被急于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其作为“糖衣炮弹”轰击的重要目标,使其落马。在物质利益和金钱的引诱面前,领导干部意志不坚定,这是最主要的主观原因。
二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在2011年全省第六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2012年“30年州庆”期间,一些项目建设由于时间要求紧,急于上马,存在施工单位先期进场施工,待招投标手续完善后再确定施工单位,逐步完善招投标的情况,甚至有的项目建成了还未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有的项目程序现在已无法完善;一些项目由于土地供给、环境容量、资金筹措等因素制约,部分产业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就开工建设,导致项目建成后不能投产达产,难以纳入统计范畴。
三是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一些项目建设前期论证和对项目效益的评估不充分,资金测算分析不深入,导致一些项目超估算、概算情况,如:那坡立交桥从最初概算7.8亿元到最后的12亿元。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项目推进不理想。一些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明晰项目权属,如:体育中心项目。有的项目竣工估算困难,有的项目建成后,不能投入使用,未能发挥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我市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包括在建、已完工项目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合同制、施工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验收制”五制管理和“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三控制。
(二)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监管。把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一是严格财经纪律。通过实行资金项目名称与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设置明细资金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和财政、国库按工程进度直接支付的方法,加强工程概算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无挤占、无挪用的现象,使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严格审计制度。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报账制”、“专项公示制”、“招标投标制”的规定,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规范、合理使用。
(三)完善项目建设规章制度。完善项目审批、勘察、设计、发包、招标、投标、评标以及后续合同签证、工程施工、监理、资金结算等各环节的制度建设。一是完善项目审批和资金使用过程的制度规定,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保证运行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透明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种廉政措施,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建设合同和廉政双签制度。三是严格依法招投标,进一步完善合同,严格控制工期、质量、造价等重要环节,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从机制和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四)抓好重点环节监督管理。抓好项目建设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防范工作。一是加强监督,使招投标活动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重点监督招投标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程序设置是否合理,制定的招投标办法是否符合国家工程招投标法律、政策规定,评标专家、人员组成是否合法,保密制度是否健全,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跟踪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加项目工程重大设计、重大内容以及工程的重要方面的调整,必须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杜绝先斩后奏情况。三是加强对监理、验收、结算的监督。加强对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建设单位人员、施工方人员、监理方人员串通,在施工计价、验收结算等环节违规操作。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便于全市干部群众对市政府及我个人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我在此郑重承诺:一是认真履行好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强市政府班子及市政府下属部门领导班子廉政建设。二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州委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加强对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透明运行。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发〔2013〕6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87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干字〔2013〕6号
★
中共兴义市委员会(通知)
市党通〔2012〕12号
中共兴义市委员会(通知)
市党通〔2012〕12号
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在全州廉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市长王天洋
领导讲话
— 1 —
领导讲话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清水河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现将《兴义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5日
兴义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尤其是进入3月以来,自兴仁“3.07”涉车事故、我市“3.23”交通事故之后,4月4日晚毕节纳雍县又发生一起客侧翻坠河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21人死亡,3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12月31日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2015年3月8日和4月5日全省、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45号)文件精神,有效防止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州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第一”的理念,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强化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势头,全力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今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以“人、车、路、企、管”为重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治工作:
(一)坚持“逢车必查、逢违必查”,对所有客车驾驶员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作业规程和运营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尤其要集中整治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二三轮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低速货运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面包车非法营运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客运车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集中检查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和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等情况;客运、危化、旅游等企业车辆安装GPS动态监控系统及使用情况。由市交通部门督促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同步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整治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三)开展农村公路、其它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段(点)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四)加强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查非法运送学生、幼儿车辆,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事故多发、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在2014年“安全生产年”部署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由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辖区道路新增的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再次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对已排查上报的治理路段进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整治方案、治理计划、治理进度表,将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督促相应职能部门加强治理,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通过工程手段进行改造治理的路段,交通部门通过增设警示牌,交警大队加大巡逻密度等方法进行管控,对正在治理的施工路段,要督导施工单位制定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工作措施,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工作,力争消除一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加强监管,维持路面行车秩序。市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动态道路管理机制,要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合理安排勤务,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监控管理。要以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主干线,城市道路以及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管控区域,重点查处和纠正短途客车超载,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对摩托车无牌无证及不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超员、超速、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的专项治理。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要教育与处罚并用,严管重处,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吊销一批,拘留一批。同时要加大恶劣气候条件下路面巡逻监控力度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交通客管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营运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的打击力度,杜绝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导致事故的发生。市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将辖区内客运车辆及驾驶人造册登记,认真实行户籍化管理,实行干警包车包人、责任到人,跟踪教育管理,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不能有丝毫的放松。要深入客运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和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交通运管部门对不适应大中型客车通行的公路,不得批准发放线路牌,对确有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路段不得批准客运班线,严禁批准夜间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的客运班线,对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夜间客运车辆禁止通行”标志进行排查,尚未设置或已损坏的禁行标志,要抓紧设置完善,要督促客车站、场对出站客运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使用是否正常运行严格检查,凡未按规定安装行车记录仪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从事营运。各乡镇政府要将县、乡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负责抓好乡镇道路的预防事故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要组织乡镇派出所、安监、农机等基层执法部门集中重点整治、查处和纠正县乡农村道路短途客车超载,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对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及不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超员、超速、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的专项治理,确保全市县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县乡农村道路“一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站)、一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一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小分队)及村级协管员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督促,建立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台帐,实行“一车一档”,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各乡镇(街道)要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建立农村红白喜事、传统节日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场”监管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集体搭乘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乘坐超员面包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杜绝由此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交警大队和乡镇派出所要强化对农村道路的巡逻、巡查、管控,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及无证驾驶,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大校车及学生安全管理力度。由市教育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校车及其他接送学生车辆的提供者、驾驶人、照管人、安全管理人、接送时间、接送人数、行驶路线、办证发牌、校车标牌、安全检验和监控设备安装等基本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核实,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对防护设施、停靠站点、警示标牌、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设置和交通秩序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对发现交通设施破损、缺漏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二是严格依法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乱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配备校车的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校车安全责任,车辆各项技术性能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校车途径的路段是否安全可靠;严查其他机动车辆在校门口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影响学生人身安全的行为;三是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场所的交通巡逻管控力度,坚决查处普通小轿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非法从事校车经营活动。
(五)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中,每个村至少开展3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市教育部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市宣传新闻部门要依托交通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设立“交警平安播报”等栏目、专栏,发布辖区路况信息,集中整治战果播报等。市宣传部门要牵头制作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专题,从4月6日起,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主要媒体的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滚动播出、连续刊载。市宣传、交通、旅游、工科和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客运站点、商贸物流中心等车流量大的重点路段和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是新闻媒体要随警作战,对重点交通违法现场曝光,对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宣传环境。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王天洋(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吕世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 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启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宏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任登华(市政府办主任、清水河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忠林(市民政局局长)
徐盛祥(市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夏 昕(市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念志俊(市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陈尤清(市政府兴电办副主任)
黄志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中心主任)
田进领(市教育局局长)
荀 刚(市交通局局长)
黄学刚(市农扶局局长)
鄢 鸣(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金保明(市卫计局局长)
邓道武(市安监局局长)
洪国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左 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姚安文(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家贤(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局长)
马开志(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左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开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兼任联络员(请于4月1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报送市交警大队办公室,电话:3227292),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制定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按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计划开展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会同相关部门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对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客运企业源头管理,督促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组织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规范,加强对公路、桥梁监测,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特别要抓紧完善辖区道路临水临崖、深沟、急弯、陡坡等安全隐患路段,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保障公路完好和通行安全防护设施完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治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安全检查责任;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对城市公共客运、营运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黑客运”、农村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交通违法。
市市政设施管理局:抓好城市道路管网的规划和建设,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及时维修、养护道路,保持路面完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设置和完善交通信号灯、城市道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规范设置,及时整治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存在的安全隐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从事机动车及零配件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拼(组)装车辆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销售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的行为;依法查处法律、法规禁止交易车辆的其他经营行为。抓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机构的资质许可,监督检查机动车成品机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产品的生产,加大对危险化学品承压类罐车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有关企业及时进行检验,加强超标电动自行车,劣质头盔的查处打击工作。
市农扶局:负责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以及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道路行驶牌证核发等工作;强化对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管理,配合公安交警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实施交通安全监管,对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拖拉机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协助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旅游客运车辆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市教育局: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经常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学校普法内容,提高学校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校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强化对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制止学校使用租赁单位车辆接送教师和学生,严禁报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教师和学生;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合理规划和设置学校及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好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市司法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市卫计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
市新闻中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益宣传,刊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告、通告等。
五、工作要求及问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面对当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各乡镇(街道)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务必要清醒地认识肩负的责任,高度重视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全力研究和解决道路交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及时研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按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时限要求全面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农扶、教育、旅游、市场监管、市政设施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狠抓各项责任的落实。同时,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相互促进,提高整体管理效能。
(三)认真部署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及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四)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依照市领导小组机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方案,并于4月10日18:00时前将组织机构及工作方案报主要领导审签后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警大队办公室,联系电话:3227292)。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及制度建设,按照省、州要求实施网格化、扁平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工作,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警大队办公室)。
(五)严肃问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职责,本行政区域内整治行动期间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发〔2015〕18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道路
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5〕11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任〔2014〕16号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文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发〔2015〕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清水河开发区管委,威舍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市园区管理办公室:
《兴义市2015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7日
兴义市2015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或尽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根据全市目前地质灾害特点、发展趋势,加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和监测,及早发现,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治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市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兴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对全市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何宏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杨伦曲(市人武部部长)
刘启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田 青 (市委办主任,威舍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任登华(市政府办主任、清水河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胡 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郭忠林(市民政局局长)
肖 勇(市财政局局长)
韦延宏(市电力公司经理)
李思尚(市政府办副主任)
夏 昕(市政府办副主任)
田进领(市教育局局长)
王 健(市工科局局长)
左 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荀 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成勇(市水务局局长)
鄢 鸣(市文体广旅局局长)
金保明(市卫计局局长)
邓道武(市安监局局长)
蒋若敏(市气象局局长)
马开志(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光喜(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胡泽曦(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罗家新(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局,由李思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综合协调、地质灾害调查、现场抢救、治安防范、医疗救治、交通管理、善后处理等抢险救援工作组,分别由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
(一)指挥部工作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及时开展调查,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及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及时报告。
2.指导各乡镇和部门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居民实施转移,紧急情况下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统一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备、实施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二)抢险救援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应急办、国土、公安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参加。任务是传达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报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地质灾害调查组:由市政府办牵头,国土、监察局、民政、安监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配合。主要任务是对发生地质灾害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现场指挥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地质灾害的初步原因。
3.治安防范组:由公安部门负责。任务是组织公安干警及当地乡镇(街道)有关人员设置地质灾害现场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4.现场抢救组:由现场指挥部确定成员单位,主要由参加抢险的救援力量组成。任务是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安全转移人财物等财产。
5.医疗救护组:由卫计部门负责,卫生系统有关医疗单位组成。任务是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并提供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药品物资。
6.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主要任务是负责地质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疏导交通,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7.善后处理组:由当地政府牵头,负责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及安抚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工作职责
1.各乡镇(街道):按要求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和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发现险情或灾情时及时向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在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负责指挥、协调当地警力、民兵及本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组织社会有关抢险救援力量,动员和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应急办:统筹协调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和意见;负责落实市抢险救援指挥部有关应急措施;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并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3.教育部门: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危及的学校及其设施进行调查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受威胁人员的撤离和安置工作,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4.工科部门: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工业企业、矿山开采和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参与抢险救灾,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措施,按规定报有关部门。
5.公安部门、人武部:加强对危险区警戒线的保卫警戒,禁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同时加强治安巡逻,并参加事故调查,参与责任认定,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抢险人员的安全和抢险物资的运输,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
6.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的物资调动,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群众恢复生产。
7.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8.国土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地质灾害进行鉴定和成因分析,必要时对现场划定危险区,组织群众紧急避让,提出处理措施或建议,防止灾情扩大,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对口部门报告并向市有关部门通报。
9.住建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破坏性进行现场调查,提出处理措施,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事后处理及安置。
10.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公路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现场调查,抢险救灾,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并负责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设备等运输工作。
11.水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的破坏性进行调查,参与抢险救灾,并提出处理措施。
12.文体广旅部门:对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要及时准确进行报道。
13.卫计部门:负责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受灾人员及抢险救灾人员的救治、药物供应、灾区疫情防治等工作。
14、安监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责任认定等工作。
15.气象部门:主要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区域内的气象预测预报,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气象数据资料。
16.供电部门: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区域的正常电力供应和管理。
17.煤炭矿山企业:负责组织人员对本矿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24小时监测;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和灾后善后工作。
五、地质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
市国土资源局、乡镇(街道)会同市水务、交通、气象等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发出预警,划定危险区,并设置警示标志予以公告。
(二)灾情报告
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乡镇(街道)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灾害成因。
1.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范围
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以及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均要按照不同的时限要求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灾情时,应同时通报上一级政府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根据灾害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上一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情况逐级上报。
(2)速报时限要求
1小时报告:对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灾害发生地的村(社区)、国土资源所、镇政府或其他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州国土资源局、州政府。
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
3小时报告:对于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村(社区)、国土资源所、镇或其他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在10分钟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在接到报告后3小时内速报州国土资源局和州政府。
1日报告:对于6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村(社区)、国土资源所、镇或其他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在20分钟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在接到报告后12小时内上报州国土资源局和州政府。
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分局)向社会公布突发地质灾害的报告电话。
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生后,受地质灾害影响或知情者应当立即向当地村(社区)、国土资源所、镇政府或者国土资源局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镇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公民、法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市指挥部报告,或通过110、119等电话或以其他方式尽快报告有关部门。
(3)速报的内容
①地质灾害类型、规模。
②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时间、地点、受灾单位。
③地质灾害灾情发生的简要经过,死亡、失踪、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险情的潜在危险程度、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④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⑤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⑥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续报。
六、地质灾害等级划分
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情况,将地质灾害灾情及险情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
1.灾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在l亿元以上的。
(二)大型
1.灾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2.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为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三)中型
1.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2.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为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
1.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七、人员组织和应急物资准备
(一)人员组织:地质灾害救援人员,主要由两大类组成,一是由政府组织当地群众进行自救互救;二是由公安、人武部组织公安、民兵、预备役及武警参加救助;必要时由政府协助组织特殊力量救助。
(二)物资准备:地质灾害救援物资的准备,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抢险必要的设备(交通工具、急救人员装备及特殊设备等),救济物资(帐篷、物品等),专项经费。由乡镇(街道)和部门根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自备。必要时由市政府组织各部门协助物资准备工作,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准备情况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确保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八、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设置
因突发性地质灾害破坏性较强,在实施救援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危险,为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在灾发乡镇(街道)应当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告诫过往行人和救援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现场巡查人员、报警人员、规定报警信号,确保险情发生后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内撤离危险区,确保安全。
九、应急预案的启动
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并实施应急预案,救援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尽快掌握情况,确定危险区范围和安全撤离路线,将危险区内人员由安全路线转移到安全区域,必要时实行强制撤离,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财产转移。
卫计部门要对受伤人员及时开展救治,尽量减少伤亡,控制灾区疫情、防止疫情蔓延和疾病传播。
十、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
各单位及矿山企业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共同配合,对现场发生的灾情和可能连续发生的情况、类别、规模、受灾情况、发生的原因等进行调查,划定危险区和防灾区,提出处理建议,并迅速将实际情况向指挥部报告,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实施救助、安置、治理等防灾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保障措施
(一)各级各部门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机构的领导下,务必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
(二)凡因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灾害灾情扩大的,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抢险救灾过程中指挥部各工作小组要按照抢险救灾组和医疗救护组工作优先的原则,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确保人员安全,不得冒险蛮干,以防灾害扩大和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十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对在地质灾害抢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有关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1.对突发地质灾害和险情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报、迟报、漏报、瞒报的。
2.不开展群测群防工作,不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不按市指挥部要求报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资料。
3.地质灾害应急监测责任人不按要求监测。
4.拒不执行市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6.未按本预案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或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求援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十三、其他事项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救灾过程中,对临时征用的设施、工具,由实施部门负责归还,对不能归还的,登记造册给予赔偿。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
2015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文件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4〕64号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文件
(上接14页)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兴义市2015年同步小康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兴义市2015年同步小康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施意见》(兴发〔2013〕2号)精神,为确保我市2015年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15年,兴义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实现度达97.9%以上,人均GDP、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环境质量指数三项核心指标和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县级环保部门能力建设两项前置条件达标,群众对全面小康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真正建成一个实实在在、不含水分、群众得实惠、老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社会。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同步小康创建工作协调指挥部,其人员组成如下:
指 挥 长:袁金富(市委副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吕世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负责常务工作)
副指挥长:王克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张鸿恩(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张玉龙(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刘 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启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宏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邓麟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舟记(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一)综合组
组 长:袁金富
副组长:张鸿恩 田 青 任登华
成 员:王文华 王世荣 陈尤清 房元泽 陈 焜 刘 玲
职 责:负责同步小康创建日常事务工作和申报达标的资料收集、档案整理、沟通联络等相关迎检工作。
(二)攻坚组
组 长:吕世霖
副组长:刘 舟 刘启万 何宏辉 邓麟宇 吴舟记
成 员:王文华 陈尤清 方 针 陶绍祥 荀 刚 黄学刚 王成勇 鄢 鸣 覃廷云
王华森
职 责:负责同步小康创建工作中前置指标、三项核心指标达标,加快就业水平指数、文化发展指数、居民出行便捷指数等短板指标提升。
(三)测评组
组 长:王克华
成 员:王文华 王世荣 常开发 张鲁涛 孙莉娟 刘仕品 唐义飞
职 责:负责开展人民群众对全面小康的认可度的调查摸底、沟通协调等工作,确保群众认可度达标。
(四)宣传工作组
组 长:张玉龙
成 员:黄志才 鄢 鸣
职 责:负责同步小康创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督查组
组 长:袁金富
副组长:吕世霖 张鸿恩
成 员:袁 文 张鲁涛 陈尤清 熊忠贵
职 责:负责对各组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全面小康指标统计监测工作
将25项小康指标统计监测任务分解到各责任部门,签订《2015年小康工作责任状》,确保我市2015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实现度达97.9%以上,三项核心指标和两项前置条件达标。(牵头单位:市小康办;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直属机关工委)
(二)扎实开展同步小康示范创建工作
1.各乡镇(街道)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州党发〔2014〕10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5年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户创建工作方案,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相关部门资金,集中投入示范点建设。4月前完成方案制定并报市小康办备案。(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2.在万峰林街道设立“兴义市同步小康示范街道”标牌;各乡镇(街道)在小康示范村设立“兴义市XX乡镇(街道)同步小康示范村(社区)”标牌(见附件2),展示小康示范创建的主要内容。完成时限3月底前。(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3.各乡镇(街道)进一步规范小康示范户相关印证资料,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3),申报后由市小康办统一授牌。完成时限3月底前。(牵头单位:市小康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三)加大全面小康建设工作宣传力度
1.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同步小康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宣传方案3月底前报市小康办备案。(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六个方面,在4月底前制作1部反映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专题宣传片,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定时播放,在酒店、景区、广场、公交车(站点)等公共场所播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新闻中心、市文体广旅局)
3.在兴义网、《今日兴义》等媒体突出“兴义市201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栏主题。在电视、广播开辟“群众说小康”栏目,采访群众对全面小康建设带来的生产生活变化,让群众发声来支持小康、宣传小康。启动同步小康系列报道,邀请小康指标统计监测部门参与电视、广播节目,讲解我市同步小康的经验、做法及成效等。在报刊、电视、媒体上开设小康社论、评论栏目。从3月起,每月制作两期以上。(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新闻中心、市文体广旅局)
4.制作宣传海报,在居民小区、企业、社区、学校、村寨等适当地方张贴;制作同步小康宣传手册印发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4月底。(责任单位:市小康办)
5.从3月起,编制同步小康宣传短信,每月向全市人民群众发送2条以上。(责任单位:市小康办)
6.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施的小康路、小康水、小康电、小康房、小康寨、小康讯和“一事一议”等在建的所有民生工程项目,有针对性地制作固定宣传标语,提高老百姓对全面小康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完成时限3月底前。(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7.各乡镇(街道)利用赶集天等人员聚集或流动量大的时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从3月起,每月两次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8.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科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小康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医院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科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计局)
(四)提升人民群众认可度
在加大小康宣传的同时,集中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有效提升群众对小康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市小康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于5月组织开展群众认可度测评,督查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干部职工知晓情况,并将测评和督查情况纳入乡镇(街道)、部门目标绩效考核评分内容。(牵头单位:市小康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五)规范同步小康工作资料
由市小康办制定统一的档案归档标准,对乡镇(街道)、部门小康建设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完善和规范,做到档案资料全面、真实、客观、有序,真实反映我市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和成效(见附件4)。完成时限4月底前。(牵头单位:市小康办;责任单位:各小康指标统计监测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六)强化督促检查
2015年5月、8月,对全市同步小康创建工作开展两次专项督查;12月,开展全年度工作督查。(牵头单位:市小康办;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统计局)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4〕50号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5〕23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义市2015年同步小康创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优抚安置工作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优抚安置对象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制度建设、抓好政策落实、规范服务管理、提升保障水平为重点,坚持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实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我市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仍然存在着生活难、看病难、住房难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扎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3号,以下简称《十条意见》)和《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和《十条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多部门帮扶,着力完善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机制,不断提升帮扶水平,保障全市复员退伍军人生产生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土地确权等帮扶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联系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扶局、市卫计局、市文明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督局、市移民局、市总工会、金融机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联席会议联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全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情况、组织督导巡查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三、帮扶意见
为确保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土地确权等困难得到相应解决,制定以下帮扶意见。
(一)加大对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的帮扶力度
1.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均可到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一是进行失业登记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后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州、市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二是对符合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由市人社局按照“核实一个、保障一个、不留死角”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就业,实现全市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全部清零。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参加事业编制招聘的退役士兵,符合招考条件的,在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对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役军人随军家属的学历、年龄适当放宽。四是退役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服现役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入工龄。市里每年拿出一定数额公务员、事业编制招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配备,同等条件优先招录退役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五是指令性安排至各类公有制企业中的退役士兵,企业与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服役时间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年限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对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的,由人社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帮扶。一是由本人提供退伍证、身份证、相关经营证照等有效证件到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报名,经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审核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优先为其提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二是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经市人社局审核后给予3500元的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移民或移民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在移民区发展创业的,市移民局在申报项目上给予支持。
3.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复员退伍军人,除经营需前置审批的外,实行先照后证,及时办理。按照“3个15万元”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复员退伍军人创办微型企业。
4.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国家规定禁止的行业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当年新增岗位中,招用复员退伍军人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以及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规定禁止的行业外)的复员退伍军人,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4〕24号)的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依法严格执行税收执行政策,促进复员退伍军人创业就业。一是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5.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中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市农扶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工—培训—就业等方式,引导和补助各类企业招收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家庭成员,增加工资性收入。一是做好贫困退伍军人家庭核查工作。市农扶局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退伍军人名单,在“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逐一核查,查找出贫困退伍军人家庭,进行登记。二是对进入“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中的退伍军人贫困户,根据其意愿优先安排“三位一体”培训,引导和补助企业招收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家庭成员,增加工资性收入。
6.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领办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规模养殖的,降低项目申报门槛,由市农扶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项目资金扶持和技术指导,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市财政局、市农扶局在同等条件下,在项目、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优先给予资金扶持。在市农民培训工作中,将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纳入重点培训对象,确保参加一次免费培训。
(二)鼓励支持复员退伍军人参加职业培训
7.积极鼓励和支持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7号)精神,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优先安排复员退伍军人,“春潮行动”计划优先安排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技能提升培训优先安排困难企业复员退伍军人,并全部实行一次免费培训。市民政局与市人社局要联合确定1-2家具有相关资质的承训机构,市民政局在退役士兵报到时,积极动员参加教育培训,并填报《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费、技能鉴定费按照国家技能培训的规定实行免费,培训结束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招录公益性岗位或企业招录时给予优先安排。
8.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且符合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条件的,由市农扶局优先纳入全市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范围,并实行免费培训。对有发展种养殖业意愿且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由市农扶局将其列为扶贫项目实施重点帮扶对象,在选拔对象时,对享受抚恤补助、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且符合培育基本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纳入培训。
(三)积极落实复员退伍军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
9.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复员退伍军人就业的,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的规定,由企业向市人社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0.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灵活就业的,按照财社〔2011〕64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吸纳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其社会保险补贴由企业提出申请,对单位缴纳部分予以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灵活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本人向所在社区(村委会)进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初审,由市人社局审核后,对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三分之二的补贴。
(四)解决复员退伍军人“生活难”问题
11.市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应保尽保。严格按照社会救助中的城乡低保政策程序办理。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在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进行核查时,所享受的抚恤金或生活补助金不计入收入统计。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所需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12.对复员退伍军人因灾、因病、子女就学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临时困难的,以及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因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导致生活困难的,市民政局优先给予临时救助。
(五)解决复员退伍军人“住房难”问题
13.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由各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后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标注,市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优先安排,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规定实施改造,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毕,做到应改尽改;符合扶贫生态移民条件的,本人提出申请,由市移民局全部纳入搬迁计划并优先实施。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由市农扶局通过“小康寨”建设项目给予倾斜扶持,优先进行农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其发展乡村旅游脱贫致富。
14.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和企业参战人员家庭,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安排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含往年度剩余廉租住房);持有市民政局低收入相关证明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未享受过实物保障的,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市住建局和市民政局开通“绿色通道”,即报即审即办,做到应保尽保。
(六)解决复员退伍军人“医疗难”问题
15.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复员退伍军人全面落实各项医疗优惠待遇,凭证件实行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化验、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优先取药“六个优先”。市人民医院、民营医院门诊在挂号、交费、诊室、化验和检查等处,要开设具有明显标识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服务窗口”,逐步建立诊疗绿色通道,为复员退伍军人提供方便的就医服务。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服务窗口、门诊大厅、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设置“六个优先”标识,做好宣传工作。医护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切实保障“六个优先”落到实处。
16.积极鼓励和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减免复员退伍军人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输液费、检查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并逐步向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市属各级各类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复员退伍军人普通挂号费、诊查费全免;注射费、输液费、专家挂号费减半;手术费、检查费、床位费凡参加城乡医疗保险人员按规定比例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减免50%,减免部分由各所在公立医疗机构向民政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进行相应救助。
17.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叠加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对“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和个人自付部分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重点救助。
18.我市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抚恤补助的“两参”等复员退伍军人在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时,押金1000元以下的免收,1000元以上的减收1000元,即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享受优抚补助的参战、参核人员、特困企业或破产企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在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时,住院押金1000元以下免收,1000元以上的减收1000元,由人社部门与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中进行明确。
19.按照《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和《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规定,市政府将加大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医疗补助资金投入,逐步提高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待遇按照《关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兴民优〔2006〕20号)、《关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兴市劳社〔2007〕2号)的规定执行,其他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市民政局用优抚医疗补助资金按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9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补助80%;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50%的标准给予补助。
(七)认真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土地确权工作和土地征收工作
20.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承包土地诉求,由市农扶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确权登记颁证。在确权登记颁证实际工作中,认真做好复员退伍军人承包土地诉求的纠纷调解工作,在原有办理程序和时效的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即报即受即办。
21.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兴义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成果进行征地补偿,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拓宽补偿安置思路,探索多途径补偿安置,并在就业创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维护被征地复退军人合法权益。在产业园区涉及复退军人土地被征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复退军人到产业园企业就业,在城市规划区涉及复退军人土地被征收的,对符合安置宅基地条件的复退军人,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按规定优先及时给予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保障复退军人的合法权益。
(八)大力支持复员退伍军人子女接受各类教育
22.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在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在市内学前教育就读的,优先享受学前教育资助。
23.在市内公立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24.对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按规定享受三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政策,按国家和省规定给予每人每年免除2000元学费,享受人社部门“两后生”预备制培训补贴。对移民或移民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人社部门颁发证书或参加职业教育的,市移民局给予适当补助。
25.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中农村“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就读大学、中高职的,通过“雨露计划”、慈善帮扶等给予助学补贴。其中,“雨露计划”对应届考入二本及二本以上大学的,给予一次性交通及过渡期生活补贴4000元;对中高职一、二年级在校生,每人每学年补贴1500元。助学补助金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实时进行调整。
(九)继续完善对复员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
26.对军队退役人员授予光荣牌,按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设计的标准,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按统计人数进行采购,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负责统计军队退役人员名单,建立军队退役人员台账,市民政局统一制作光荣牌,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民政、人社部门统一授牌。
27.每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由各乡镇(街道)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开展慰问活动,“八一”、春节期间发放慰问金共计200元。所需经费由省、州、市财政分别承担。
28.建立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定期体检制度,由市民政局负责,每年组织一次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定期进行体检。
29.复员退伍军人参观市内公益性公园、博物馆和乘坐公交车凭退伍证和《贵州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领取证》等有效证件可享受免费参观和乘坐的待遇。
30.建立健全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解决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43号)有关规定,按不低于600元/年的标准,参照中央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抚恤补助调整时间,在上级规定的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对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适时调整。
(十)加强对复员退伍军人优待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督查
31.市直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32.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座谈会等方式,将关心和帮助复员退伍军人的政策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帮扶复员退伍军人,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关爱复员退伍军人的浓厚氛围。
33.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把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纳入每年市政府重大决策督查事项,要严格按照《十条意见》要求督促市直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帮扶措施的落实工作,并联合市直属机关工委将落实情况纳入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双拥创建考核内容。对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进行问责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广大复员退伍军人的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年来,我市坚持推进优抚安置改革,广大复员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维护,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部分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难、看病难、住房难等“三难”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基本实现了优抚对象“生活好、看病好、住房好”。省人民政府出台《十条意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以良好的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民生为先”战略在优抚安置领域的“率先推进”。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省《十条意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带头改进作风,以实际行动推进《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为全市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部门职责,形成落实合力。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十条意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牵头、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形成推动落实《十条意见》的合力,全面推进我市优抚安置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市民政局要把贯彻落实《十条意见》的具体措施纳入社会救助中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增加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内容,切实把对复员退伍军人的困难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负责落实《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责任追究的报批、实施工作,责任追究主要针对领导干部、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缺位、失职渎职等行为。追究方式包括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考核评优和评先的资格,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给予扣分。
(四)注意统筹协调,提高帮扶能力。市直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按照《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当地复员退伍军人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在解决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参加社会保险、解决“三难”问题、土地确权和征收、子女接受教育、完善优待政策上出实招、解难题,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服务好,扎扎实实地提高帮扶水平和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复员退伍军人、帮扶复员退伍军人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5〕24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87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发〔2015〕19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兴义市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节后复工复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及本部门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
兴义市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工业经济第一季度开门红,确保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全面完成。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27号)、《省经信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确保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黔经信传〔2015〕3号)要求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工业企业、工业项目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又好又快、安全有序进行,决定成立兴义市工业企业、工业项目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天洋(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袁金富(市委副书记)
吕世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负责常务工作)
范国美(清水河开发区工委书记)
钟世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启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姚继武(市政协副主席)
吴舟记(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局长)
王才祥(威舍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田维林(清水河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登华(市政府办主任、清水河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余龙堂(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李祖平(市园区办主任、威舍镇党委书记)
成 员:肖 勇(市财政局局长)
韦延宏(市电力公司经理)
徐盛祥(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思尚(市政府办副主任)
夏 昕(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 健(市工科局局长)
方 针(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胡 滨(市国土局局长)
陶绍祥(市环保局局长)
王成勇(市水务局局长)
洪国玉(市市场监督局局长)
邓道武(市安监局局长)
蒋文国(市工科局副局长、市煤炭管理中心主任)
宋忠伦(市园区办副主任)
王志华(桔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唐 钢(坪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刚竑(木贾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 龙(丰都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立祥(下五屯党工委书记)
刘 洋(马岭镇党委书记)
李成贵(清水河镇党工委书记)
曹 勇(乌沙镇党委书记)
黄有政(白碗窑镇党委书记)
李国斌(七舍镇党委书记)
韦 锐(雄武乡党委书记)
曾成富(桔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文梅(坪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彭思莉(木贾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再云(丰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勇(下五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兴富(清水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鹏(威舍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力(马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顺海(乌沙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世富(白碗窑镇人民政府镇长)
查玉华(七舍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启林(雄武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科局,由王 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复工复产时间
确保各重点复工复产帮促企业、项目(帮促责任分解表附后)于2015年3月5日前全面复工复产。
三、需要经过复工复产验收的企业
下列生产企业需经过复工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生产企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认为应该经过复工复产验收的企业。
以上行业企业要立即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并实施,各责任包保领导和责任单位要同时制定复工复产帮促方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企业按时限要求复工复产。
四、单位职责
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验收工作,确保节后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市政府办:参与协调解决各生产企业、工业项目在复工复产和建设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协调、服务、验收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积极向上级争取奖励扶持资金,帮助生产企业、工业项目解决资金等困难和问题。
市工科局:负责抓好监管领域内的工业、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指导和验收工作,协调电力、通讯等部门保障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电力和通讯需求,搞好生产企业、工业项目复工复产所需要素保障。
市人社局:要主动对接企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帮组企业解决用工紧缺影响复工复产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各企业、工业项目用地规划指导,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指导工作,积极帮助企业项目解决环评相关问题。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企业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完善设计图、施工图、排污管道建设等。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用水相关问题。
市安监局:负责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验收标准和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又好又快复工复产。
市园区办:协调做好园区内项目、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市电力公司:负责协调做好企业、项目业主的用电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包保领导、责任单位要把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复工复产作为当前经济工作首要任务来抓,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拟定协调帮促方案,从即日起,立即分赴生产企业、工业项目一线开展帮促工作,确保2015年3月5日前全市工业生产企业、在建工业项目全部复工复产。
(二)全力搞好服务。各责任单位要深入帮促企业和项目工地了解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动态,帮助其解决困难和问题。工科、安监等部门要安排专人,深入工业企业、煤矿开展复工复产指导、验收工作,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认真指导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达到验收复工条件,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产一个,保证验收进度和质量。供电部门要加强电力供应保障,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工业企业进行拉闸限电。
(三)狠抓调度协调。要把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协调作为抓好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复工复产的重要手段。工科、园区办等单位尤其要强化对重点生产企业、重点工业项目的经常性调度和协调,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工业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困难和问题迅速解决到位,确保企业生产正常、安全、有序。要着力帮助解决工业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核准、备案、用地、环评等问题,确保工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四)统筹搞好帮扶。深入实施工业“百千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工业“百千万”工程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工业“百千万”工程包保责任制,各包保单位及其责任人要深入联系企业了解、研究问题,采取“一企一策”等办法和措施,有针对性的解决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工科、园区办、投促局等单位要加强工业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一批招商引资工业企业落地开工。
(五)强化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府督查局要采取随机督查和跟踪督查的方式,加大对各责任单位履行帮促职责和全市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复工复产情况的督查和跟踪督办,并将督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六)搞好信息报送。工科、安监部门要建立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复工复产日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告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复工复产情况,并按规定上报我市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复工复产情况。
(七)严肃纪律规定。各责任单位深入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开展复工复产帮促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四要十不准”、州委《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励行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真帮实促,实实在在地为工业企业、工业项目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又好又快、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5〕25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5〕30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义市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节后
复工复产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兴义市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总体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兴义市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深化平安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和《贵州省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兴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期、结构的调整期、改革的攻坚期、稳定的风险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社会治安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社会治安治理机制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关系到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信息化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基层基础为保障,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健全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深化平安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升平安兴义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总体目标
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努力实现“三提升三增强六个坚决防止”的目标。三提升:即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全面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三增强:即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明显增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能力整体增强,驾驭治安局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六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和重大个人极端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赴省上访或进京非访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有政治影响的网络舆情炒作事件。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5%以上,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系统治理。突出党政主导、各方参与,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积极参与平安兴义建设,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实现治理主体由“政府治理”向“社会共治”转变。
(二)坚持依法治理。突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治安问题,教育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实现治理方式向注重法治保障转变。
(三)坚持综合治理。突出法德并举、综合施策,实现社会治安治理手段向行政、法律、经济、教育、服务多种手段综合并用转变,切实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
(四)坚持源头治理。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先、动态治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治理环节前移,向基层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五、主要任务
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健全工作体系、改进治理方式的要求,实施“6567计划”。即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公共安全、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平安贵州云”大数据应用、基层基础“六大体系”;搭建社会治安防控运行、公共安全动态监测。多元化纠纷调处、“贵州政法综治”信息化、网格化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五个平台”;织密街面巡防、社区村寨防控、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区域警务协作、技术视频防控、网络防控“六张网络”;健全创新治安形势动态研判、7+N治安动态严打整治、命案综合防控、依法决策、矛盾纠纷动态管理、群防群治、平安创建和考核评价“七大机制”等。
(一)以治安整治“七大行动”和“六张防控网”建设为抓手,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市综治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1.创新治安形势动态研判机制。强化安全感测评结果综合应用,严格执行社会治安四级动态研判机制,完善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为治安整治行动提供精确制导。不断创新分析研判的方法机制,加强对社会舆情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切实提高对社会治安形势变化的感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2.深入推进“六张网”建设为主体的“织网工程”。全面夯实街面巡防、社区村寨防控、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区域警务协作、技术视频防控、网络防控“六张网”建设。夯实街面巡防网,加强公安与武警武装联勤,结合“视频巡查”、“网络监控”等形式,最大限度屯警街面、案件多发的重点部位和时段。全面夯实社区村寨防控网,到2017年实现城镇楼群院落值守率达到90% 以上,农村护村护寨队等力量覆盖率达到80%以上。夯实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加强安防技术系统和安保力量建设,不断提高技防设施建设率和机关单位值守率。夯实技术视频防控网,实施“技防入户”工程和物联网安防小区试点,推进技防新装备向农村地区延伸,到2017年实现城镇楼群院落、居民住宅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
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1.完善7+N治安动态严打整治机制。深入推进建设平安兴义治安整治“七大行动”,并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不同领域、类型、周期的严打整治,依法惩治“两抢一盗”、吸毒贩毒、诈骗、外来人员犯罪、流氓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制黄贩黄、卖淫嫖娼、赌博、传销等违法犯罪,防范、打击恐怖融资、洗钱、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影响金融稳定的犯罪,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
2.建立社会治安防控运行平台。强化情报信息,整合相关部门情报信息资源,推进大情报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实战指挥,加强集110接处警、治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紧急警务活动统筹等功能为一体的实战型公安指挥中心建设,推行扁平化勤务指挥模式和社会面等级防控制度,推动犯罪实时控制警务模式全覆盖。强化部门联动,制定完善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整合110、119、120等平台,推进应急处突反应一体化。强化区域协作,健全区域警务合作、重大案(事)件和重点人员联查、大型活动安保联动等警务联勤联动机制。
3.深化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加强对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非法出租屋、“黑旅馆”、黄赌毒等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细化认定标准和程序,完善挂牌督办机制,规范认定、挂牌和撤销工作。建立完善排查整治协调会议和月报制度。落实旅馆、旧货、机动车修理、废品收购、网吧和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实名登记措施,推广计分考核、动态考核、分级管理等方法,推进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邮件、快件寄递“收寄验视”、实名寄递等制度,完善禁寄物品目录。对危爆物品采取源头控制、定点销售、流向管控、实名登记等措施,开展治爆缉枪、管制刀具等整治。
4.健全命案综合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命案防范、侦破、质量、信息追逃、刑侦基础建设“五大战役”,提高命案控制、侦破能力。着力做好群防群治、法治宣传教育、群众心理疏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
(二)以“责任重于泰山”为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1.强化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工作。健全专群结合、公秘结合、境内与境外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力与技术结合的反恐维稳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窃密斗争,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加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坚决防范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教育转化和稳控工作。健全反恐怖斗争协作机制,加强重点部位反恐防范措施,加强反恐怖专门力量建设,构筑社会化反恐防暴工作格局。
2.健全公共安全动态监测平台。加快健全完善涉及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公共安全监管平台,建立全省公共安全会商机制,实现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分析、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联动处置,进一步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主动权。
市公安局:1.强化重点领域、行业监管措施。完善公路安全防控体系和车辆、道路常态监管平台,抓好智能交通管理警务综合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坚决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消防安全“户籍化”、“网格化”管理和城乡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和“百乡千村”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交通、消防、文化等重点领域执法力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
2.加强信息网络防控。制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完善互联网新技术新运用信息安全评估和准入制度,落实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加强网络技术手段和管理力量建设,实行24小时巡查管理。加大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和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力度。加强金融机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整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暴力色情及低俗信息,将“扫黄打非”推向“微领域”。健全网络舆情风险评估、舆情导控、突发事件处置、防范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机制,有序推进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建设。
(三)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为目标,创新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体系
市维稳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1.创新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决策前风险评估、实施中风险管控和实施后效果评价、反馈纠偏、决策过错责任追究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性程序规范。
2.健全矛盾纠纷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排查化解稳控处置“四位一体”、“四级联动、每日排查”、集中化解突出矛盾“攻坚战”等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早解决。加强应急机制建设,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1.搭建多元化纠纷调处平台。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创新矛盾纠纷分类化解机制,2020年以前在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关系、医患关系、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物业管理等矛盾多发领域实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矛盾化解激励机制,按规定落实调解员补贴奖励经费。推广“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五老参与矛盾化解经验,建立工会、妇联、商会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2.运用法治思维预防化解矛盾。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依法把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纳入法治的框架内,实现定分止争,做到维权与维稳的统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办司法档案、人民调解大篷车等“以案说法”类电视栏目,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推广律师法律公益服务村居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等做法。
市委群工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1.加强信访工作。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与群众直通交流网络信访平台,推进视频接访、联合接访,推进群众信访件免费邮递绿色通道建设。加强初信初访化解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建立完善疑难信访案件会商会审和终结机制。建立协作联动处置机制,合力解决非正常上访。创新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巡访、包案督访等制度,推动解决复杂疑难信访案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加强社会心理疏导服务。发挥群众工作中心(站)、综治工作中心(站)作用,建立健全社会情绪监测和疏导服务机制,推进心理咨询、疏导队伍建设,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重点人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
(四)以实施“六项工程”为载体,健全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
市公安局:1.加强人口基础性制度建设和流动人口管理。建立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及相关实名登记制度、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及时采集、录入、维护工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加强流动人口聚居地管理,突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对流窜作案的快侦快破,努力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企业对流动人口居住地的服务管理责任。
2.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深入推进“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阳光工程”建设,健全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教育挽救、技能培训、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资金、项目、政策、人才等保障措施,增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和回归社会的能力。
市教育局:深入推进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育新工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涉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设一所满足当地需求的专门学校。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矫治机制,形成以专门学校为主阵地、专业队伍和机构为主要力量、家庭和社会为辅助力量的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
市综治办: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救助保护“雨露工程”。建立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数据库,推动建立关爱救助服务网络,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服务。大力支持各地设立“雨露学校”、“雨露班”,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维权工作,开展青少年文化市场、网络空间等环境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1.深入推进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回归工程”。加强对服刑在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健全监管场所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通过完善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所)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强化刑释解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2.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市、乡两级专职队伍建设,加强场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教育矫正、心理矫治、技能培训、帮扶解困、应急处置等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广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能力。
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1.深入推进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安宁工程”。以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为突破口,健全摸底排查、救治救助、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精神病人福利机构等专业场所和队伍建设,增强诊疗服务和救助能力,全面实现“摸底排查无遗漏、救治救助全覆盖、服务管控全方位、肇事肇祸零发生”的目标。
2.深入推进艾滋病防治“红丝带工程”。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明确收治对象、收治程序、管理模式等工作,推进对违法犯罪艾滋病人收治关押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构建“平安贵州云”大数据应用体系
市委政法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进一步推进市、乡两级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综治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加强综治信息化平台管理队伍建设。
市公安局: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天网工程”为基础,提高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强化系统联网,分级有效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运用机制和安全使用审批制度,逐步拓宽应用领域。建立视频侦查专业队伍,加大数据挖掘、人像比对、车牌识别、智能预警、无线射频、轨迹追踪、视频检索等现代技术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力度,提高视频图像的信息综合运用水平。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保养、设备更新、技术升级和后续投入机制,确保己建成系统及网络持续发挥效力。力争到2020年,建成联接省、市(州)、县(市、区),并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传输网络,实现治安重点部位、复杂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市综治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推动综治信息系统建设。根据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实际需要,依托“贵州政法综治”平台,积极推进综治信息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中央、省、市、县、乡、村六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充分运用热线电话、短信平台、手持终端、视频监控、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全面加强对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网络、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促进各类基层信息的集成、共享,实现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
(六)以网格化管理和平安创建为重点,构建基层基础工作体系
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1.推进网格化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推广“以人为本,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全程化服务”的“一本三化”基层综合服务管理模式,搭建市、乡、村三级基层服务管理平台。整合现有资源力量,在市、乡镇(街道)两级平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政法综治中心和网格管理中心“三个中心”,村(社区)平台建立便民服务站、政法综治站和网格管理站“三个站”,打造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服务管理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各级平台主要负责人由党组织书记或综治委主任担任,确保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电脑等基本办公设施,有必要的工作经费。强化平台实战功能、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推动实现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力争到2017年,实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覆盖。
2.全面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结合实际将一个村(社区)划分为一个网格或多个网格;在学校、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区、治安事件多发区建立特定网格。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配备网格员。网格员统筹做好社情民意收集、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巡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服务代办、政策法规宣传等任务。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把工作延伸到网格,把力量下沉到网格,把社会服务管理落实到网格。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通过网格员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发现问题隐患等,通过综治信息系统上报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统一做好建立档案、分流交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工作,确保网格与基层平台衔接贯通。力争到2017年,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3.加强网格管理队伍建设。城市社区在整合综治、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现有基层力量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网格员。农村网格员尽量整合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人员、村组干部等力量,每村选配一名专职网格信息管理员,由村(社区)治保主任担任。健全网格管理人员选拔聘用、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管理使用等机制,完善奖励、激励政策制度,将网格管理人员纳入社区服务工作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治安保险等方式统筹解决有关经费等问题,确保队伍稳定。
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建设,健全基层人、财、物保障机制。加强各级政法、综治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市综治办按照工作部门与州综治办对应的原则,设综治办主任1名(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4名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综治委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政法委书记担任,设专职综治工作人员2名以上;村(社区)综治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党组织书记兼任,并明确1名负责人主管综治工作。乡镇(街道)由综治办统筹,实行治保会、调委会、警务室、治安联防队等机构一体化运作,人员一体化管理,业务一体化安排。每个村(社区)配备2名以上专职联防人员和1名专(兼)职调解员。加强市、乡两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办公设备齐全,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兴义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市综治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1.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调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积极性,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作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重要作用,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以奖代补、举报奖励等办法,千方百计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与个人在意外伤害保险、出勤补助等方面工作制度,解决保障上的瓶颈问题。力争到2020年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占居民人口的10%以上。落实对于提供重大线索、帮助破获重大案件或者有效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抓获犯罪分子的举报奖励制度。
2.创新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普遍推行“联户平安、联户增收”双联户服务管理模式,引导城乡居民以十户为联户单元,单元内电话、手机建立一个群组 (可一键向群组成员、公安机关发出求助信息),推选治安中心户长,围绕和谐稳定、增收致富,开展矛盾纠纷联排联调、安全隐患联防联控、重点人员联管联教、困难家庭联帮联扶、致富项目联建联营等。推广治安保险,探索群众自愿参保、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等参保方式,建立“事前治安防范+事后经济补偿”、“治安防范经费保障市场化”的复合式治安风险管理机制。
3.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等平安建设任务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通过竞争性选择等方式,交给相关社会组织承担。加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搭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新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管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履行治安防控责任。
4.健全平安创建和考核评价机制。改进平安创建方式,丰富载体,深入推进校园、医院、家庭、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交通、边界、食品药品安全、林区、景区、监管场所等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完善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平安创建机制,加强宣传发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检查考评,构建党政领导、上下贯通、各方联动的基层创安格局。力争到2017年,全市156个村、32个社区全部达到平安创建标准。完善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大重大案(事)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结果性指标权重,更多地采用明查暗访、第三方评估、问卷测评、媒体公示等考评形式。把推进平安兴义建设工作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加强平安文化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明善恶、重品行、守法规的良好风尚。加强平安建设宣传,鼓励公益平安广告、动漫、文艺演出等创作和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参与平安建设。完善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医疗救治、抚恤安置、补偿救济等机制,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凝聚平安正能量。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要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总体工作规划,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项目带动,逐一制订改革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改革涉及项目实施资金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所需经费保障。
(二)强化改革创新。统筹当前与长远,坚持先易后难,分清轻重缓急,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平安兴义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保障性困扰。强化典型示范培育,鼓励试点先行,重点投入,重点培育,打造新亮点,创造新模式,总结推广新经验。运用法律手段、信息网络、社会组织、特殊人群管理和医疗纠纷预防化解等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的做法和成果,深入报道改革的成功实践、典型经验和新鲜亮点,充分展示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感人故事,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工作当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评。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综治办要对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改革任务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兴义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引发危害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采取警示、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和诫勉谈话等形式实行责任查究。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5〕26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义市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下转26页)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上接22页)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发〔2014〕157号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发〔2013〕6号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87号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任〔2014〕1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4〕189号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上接32页)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14〕75号)和《兴义市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完善社区管理体系,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决定将全市所有社区、二十六个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划分为若干管理网格,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以更好地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安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有效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协调、专群结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原则,着力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努力把社区打造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一)社区管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管理服务网格,实现“管理到门口、服务进家庭”的零距离对接。网格基础信息准、民意反映畅、遇事消息灵,做到社区内信息的互通间隔不超过5分钟,重要情况应急处置能够“坐标式”迅速定位,群众需求在最短的时间和最小的空间内予以解决。
(二)社区居民自治水平明显提升
通过选聘网格员队伍、组建网格志愿者服务团队、行业志愿者服务团队进网格和网格邻里互助系列活动等,培养社区志愿服务、互助服务精神,形成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好风尚。
(三)社区党建引领作用明显发挥
实施“党组织建立在网格上、党员作用发挥在网格上”的城乡社区党建新举措,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全市社区在2015年底前全部建成网格化管理模式。
三、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社区、二十六个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划分社区网格
在保持现有社区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熟、文化相近、构成相似”的原则,1500人左右设置一个网格,统一编号管理,实现全市社区网格全覆盖。
(二)建立网格管理服务模式
社区每个网格组建网格管理服务责任团队,按照“1+2”模式(“1”即1名社区网格长;“2”即每个网格1名网格员、1名巡防队员。)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三)合理选聘网格员
每个网格设置1名网格员,按照长期居住在网格内、身体健康、年龄35至60岁,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对社区工作有热情,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对志愿服务有激情的条件,经居委会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和社区党组织考察后,提出社区网格员预备人选,报乡镇(街道)综治办审核,并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协商确定。
(四)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
社区网格员要担当好城乡社区管理“六大员”,即法律法规宣传员、综治信息采集员、社情民意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区事务监督员、群众需求服务员。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2.全面掌握网格内所有情况,知道网格内每个住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经济状况、遵纪守法情况;清楚网格内就业情况、重点人员情况、困难群体状况;掌握网格内基本概况、社情动态、各类积极分子发挥作用情况。
3.及时、准确地收集、反馈网格信息,积极主动地解决或协助社区其他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对居民提出或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一口受理,一网协同,限时反馈。要与居民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居民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4.监督网格内的综治维稳、卫生服务、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积极主动、及时掌握并协同其他人员妥善处理网格内居民纠纷、举报和信访等问题,积极维护群众利益和权益,防止重复纠纷、集体上访和其他案件的发生。
(五)保障社区网格员工作条件
市统一配发“网格员工作证”,要按照“公共事务进社区、社区服务进网格”的要求,将综治、民政、卫生、社保、就业等社区服务细化到每一个网格。
(六)健全网格服务与管理功能
1.推行“三活、四清、五百家、六必访”工作法,不断增强网格管理功能。
“三活”,即社区网格员成为本网格的“活户籍、活档案、活地图”;
“四清”,即社区网格员在本区域做到“家庭情况清、人员类别清、区域设施清、隐患矛盾清”;
“五百家”,即社区网格员在网格里做到“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和百家亲”;
“六必访”,即社区网格员每月要“对困难群众必访、对独居老人必访、对残疾家庭必访、对流动人员必访、对失业人员必访、对帮扶对象必访”。
2.建立基础信息库,实行“一家一档、一户一卡”,保持社区与每家每户的联系沟通。社区网格员要加强与驻社区单位联系人、居民小组长、社区片警、楼栋长、志愿者等沟通联系,实现社区服务管理的全覆盖。
(七)建立社区网格员考评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社区网格员考评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社区网格员工作绩效的考核,年底组织网格内党员和居民代表开展对社区网格员的满意度测评,全年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评定社区网格员工作业绩,并向群众进行公示。乡镇(街道)同时建立社区网格员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对因搬出网格居住、身体不适、要求退出及测评中不满意超过1/3的社区网格员及时予以调整。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结合实际解决网格员相关工作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各社区要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做到网格划分全覆盖,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
(二)部门齐抓共管
市委组织部要抓好网格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委宣传部协调抓好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舆论宣传;市法院、市检察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工作;市信访局指导网格工作人员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建立健全“三个四级个案台账”管理机制;市教育局积极开展网格内平安校园建设,协助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市公安局及时分析研判社区治安形势,指导开展网格安全防范、治安巡逻,强化特殊群体管理,做好治安管理等工作;市司法局指导网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市民政局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对网格内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和服务;市人社局指导做好网格居民技能培训和就业咨询,为刑释解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帮助;市卫计局配合做好网格内吸毒人员的治疗和康复工作,强化对危重病人的呼救服务,抓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市市场监督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市文体广旅局指导社区网格建设居民读书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及时查处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和封建迷信等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网格法律法规宣传、环境卫生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开展“平安家庭”“法律援助”等活动,调解和疏导婚姻家庭纠纷,组织妇女儿童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
(三)明确时间部署
一是网格设置。2015年6月底前,乡镇(街道)会同各社区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广泛宣传发动,争取社区居民理解、支持和认可;组织力量对辖区居民和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第一手资料,确定网格划分的实有人口与单位和社区网格员的初步人选,将网格划分示意图进行公示;完成社区网格员选聘,发放聘书和工作证;建立与本乡镇(街道)实际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相关制度,包括社区网格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并印发给网格员。
二是汇总培训。2015年8月,完成对全市网格的划分与管理编号,制作全市网格管理图。完成社区网格员汇编和补贴的打卡发放等工作。集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社区网格员熟悉和掌握各项工作要求。各城乡社区各网格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
三是打造示范。2015年10月,制定全市示范网格和网格化示范社区标准。在全市打造3个以上网格化管理示范社区和20个以上示范网格,推动和提升网格化管理工作水平。
四是验收考核。2015年11月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各网格进行检查验收与考核。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社区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材料,解释说明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要标明片区位置、道路、建筑等,同时,要在村民小组、楼栋等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图谱,公布社区网格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向每个住户发放社区服务联系卡,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凝聚队伍,发挥作用
各单位、部门要分层次、分类别持续不断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社区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社区网格员要自觉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协同社区做好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六)完善制度,规范运作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各项制度,把制度规范落实到网格管理服务的实践之中。要认真总结网格化管理服务实践经验,打造一批网格化管理示范乡镇(街道)、社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努力提高城乡社区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5〕34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转36页)
(上接41页)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年第2期 总第33期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2015年4月20日 第2期 总第33期
目 录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下转47页)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兴义市干部召回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兴义市干部召回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为深入整治干部“四风”和“惰政”顽疾,有效解决“庸、懒、慢、浮、贪”等问题,提振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精气神,增强干部工作的进取意识、争先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工作的推进力、执行力和落实力,让勤政廉政蔚然成风,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晒、比、述、评、调”与干部召回管理结合起来,对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达到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去“贪”求“廉”的目标要求。
第三条 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分级负责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三)过责相当、惩教结合原则;
(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
(五)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原则;
(六)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原则。
第二章 干部召回管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纳入财政供养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市财政供养的其他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第五条 未达到党纪政律处分、法律处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召回管理对象,实行召回管理:
(一)存在“四风”问题的;
(二)存在“庸、懒、慢、浮、贪”问题的;
(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四)违反组织纪律的;
(五)违反财经纪律的;
(六)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
(七)违反廉政纪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十严禁”、“十不准”、“廉洁自律五十二条”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八)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的;
(九)不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安排,推诿扯皮、政令不畅的;
(十)在执行工作任务时争功诿过,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时畏缩不前、临阵脱逃的;
(十一)工作被省、州、市“一票否决”的;
(十二)没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或者完成情况较差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十三)被上级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部门或被市委、市政府或纪检监察等部门通报批评的;
(十四)全市性重要会议违反会议纪律被通报批评的;
(十五)在迎接上级到我市开展考察、调研、检查、督查等活动中出现工作错误或重大失误的;
(十六)年度目标绩效责任书考核在去年基础上后退5个位次以上的,将班子成员分两批全部召回管理;
(十七)在全省31个经济强县(市、区、特区)经济社会发展增比进位综合测评排位在上年基础上下滑的单位,将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召回管理;
(十八)其他作风问题或影响工作、影响形象的;
(十九)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等其他工作纪律的;
(二十)出现其他问题需要召回管理的。
第三章 干部召回管理的工作程序
第六条 干部召回管理工作程序。
(一)科级以下干部(不含科级),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后提出建议,报市干部召回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召办”)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科级干部。市人大、市政协工委室的科级干部由市人大党组、市政协党组集体会议研究后分别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研究确定。其余科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干部履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遵守纪律情况提出建议,并充分征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联系领导意见后,报市委研究确定。
(三)垂直管理部门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干部,由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后提出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科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干部履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遵守纪律情况提出建议,并充分征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联系领导意见后,报市委研究通过并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
(四)市综合协调指挥部的人员由部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五)抽调到有关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的人员由指挥部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建议,报市召办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借调人员由实际借调用人单位研究提出建议,报市召办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根据日常工作督查情况,可直接向市召办提出召回管理干部建议名单,提请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科级以上干部(不含科级)。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及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建议,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后上报州委,建议由州进行召回管理。
第七条 上报召回管理干部建议名单时,须填写《XX单位召回管理人员建议名册》(见附件),形成《关于对XX同志进行召回管理的情况说明》(见附件),还须形成《关于对XX同志进行召回管理的报告》(见附件),并附会议纪要,书面报告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开展召回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存在问题而未上报的,将对单位主要领导及对象本人进行召回管理。
第九条 需报市召办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召回管理干部建议名单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上旬报市召办,由市召办提请领导小组在一个星期内研究确定召回对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对召回对象进行召回管理。
第四章 干部召回管理的处理办法
第十条 对召回管理的干部,视情节轻重,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一)诫勉谈话。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对召回干部视情况进行单独约谈或集体诫勉谈话。
(二)集中教育。由市委组织部对召回管理的干部进行为期2天的离岗集中教育。集中教育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由召回干部本人承担。
(三)跟踪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被召回的干部参与为期1至6个月的重点项目建设或中心工作,进行跟踪考察。
(四)组织处理。若跟踪考察不合格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采取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辞退、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
1.转岗。根据具体情况,对召回对象的工作岗位进行组织调整,原则上调往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的地方或岗位。
2.免职。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免去现任职务。
3.降职。保留原级别,降低职务安排工作。
4.降级。调整任低于现职级的职务(岗位等级)。
5.待岗。对受到两次召回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2个月,待岗期间扣发工作性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岗期间的干部按照转岗原则自找新的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按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纪委备案。
6.辞退或解聘。待岗期满后,仍未找到接收单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7.凡受到两次召回管理的干部,取消当年目标绩效责任状奖励、取消第十三个奖励性工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第十一条 对不服从召回管理的干部可直接予以辞退或解聘。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召回工作的过程管理,在确定召回管理对象时要充分考虑干部的一贯表现,要充分听取其他干部群众的意见,对因公致残、患病或者负伤的干部要区别对待,确保真正把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评定出来进行召回管理。同时,要切实做好拟召回管理对象的思想工作、教育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发生不良事件。
第十三条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借鉴外地好经验,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考评办法,保证拟确定的召回管理对象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第十四条 对召回管理的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和考察。召回形成的相关材料统一由市召办建档保管,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年度绩效考核、评先选优、职务(岗位)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具体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召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中共兴义市委于2014年9月27日印发的《兴义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5〕31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义市干部召回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上接44页)
(下转49页)
工作研究
政府文件
工作研究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兴义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兴义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全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更好地联系、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兴义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兴办发〔2015〕7号)要求,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服务职能的市直有关部门。与企业发展、服务群众密切相关的经济管理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为重点督查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重点考核机制建设、受理率和答复率、交办事项办理、督办事项办理、公开述职评议、廉洁自律六项工作。考核实行加减分制度,设立加分项目,对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按标准给予加分。
(一)工作机制建设(15分)
1.组织领导(3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3分,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或资料不完善的扣1—2分。
2.健全机构(3分)。乡镇(街道)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市直部门单位依托人秘股或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服务机构。机构不健全的扣3分。
3.明确人员(3分)。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都有明确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人员配备齐全,并配有1-2名工作联络员。没有分工负责人及联络员的扣3分,人员配备不齐全的扣1—2分。
4.完善制度(3分)。建立完善交办、督办、保密、考核、领导签批等制度,受理、答复等工作流程规范、操作性强。没有相应制度的扣5分,制度不完善的扣1—3分。
5.完善机制(3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协调会、沟通会,研究解决问题;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定期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建立问题解决机制,定期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解决;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反馈。机制不健全的扣1—3分。
(二)受理率、答复率(20分)
年度考核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的得20分,达不到100%的按百分比得分,出现超时受理、超时答复的,每条(次)扣2个百分点,扣完为止。
(三)交办事项办理情况(20分)
1.受理交办问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1分:对市里交办问题退回时未说明退回理由与依据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未及时退回;答非所问的;在规定时间内以推诿应付的态度、冷淡生硬的语言答复的;答复内容中出现错别字或表述不清楚的。
2.受理交办问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2分:未留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的;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却推诿不受理的;对企业、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因责任单位自身原因没有电话答复企业、群众的;企业、群众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经查实确属该单位责任,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工作不到位的。
以上各项累计扣除,扣完为止。
(四)督办事项办理情况(25分)
1.责任单位对督办工作不重视,对交办、督办的一般性问题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对现场督办的问题未落实的,每次扣2分;对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督办单的问题未落实的,每次扣3分。
2.对经联席会议研究明确责任的事项,牵头单位拒不办理或办理不力的,每次扣3分;相关部门单位不配合的,每次扣2分。
3.对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虽承诺办理,但未办结或未在时限内办结的,经查证后每次扣3分。
4.对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办理不力,导致企业、群众就同一问题连续提问,经核实属办理单位责任的,每次扣3分。
5.对督办事项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
6.因答复办理不力造成企业、群众在其他网站发帖或以其他形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经核实属办理单位责任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因答复办理不力引发新闻媒体炒作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以上各项累计扣除,扣完为止。
(五)公开述职评议(20分)
1.述职评议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公开服务承诺,未公开的每次扣3分。
2.视察评议团对述职评议单位的述评内容进行视察,对述职评议对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议打分,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3.对视察评议团对述职评议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述职评议单位工作未落实的一条扣2分。
以上各项累计扣除,扣完为止。
(六)廉洁自律情况(一票否决)。对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过程中,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等行为,经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加分因素(最高不超过10分)
1.对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处理及时得当,工作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认可的,每件(次)加3分。
2.落实工作到位,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加3分。
3.重视宣传工作,撰写的信息稿件在国家、省、州级主流新闻媒体上刊发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的,坚持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加分。
三、考核方法
(一)总结自查。每年年底,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对照考核细则内容,进行自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二)考核评定。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召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验、抽查有关企业、群众等方式,对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四、有关要求
考核工作在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下,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实施,具体时间以书面文件通知。对解决企业、群众反映重要问题不认真不及时,造成负面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解决;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久拖不决的,约谈单位负责人;对重要问题处理不积极、群众意见较大的,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整改效果不明显,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确保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的有效解决。干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考核成绩作为部门责任状考核和干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和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办法,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现将《兴义市三年内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兴义市三年内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发展的思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在三年内全市消除“空壳村”,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层。现就如何在三年内消除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是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基层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我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化对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认识,把工作抓实抓好。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三年的努力全部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使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四有”目标(发展有规划、收入有来源、保障有实力、监管有机制)。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3万元以上的村超过40%,2016年底超过70%,2017年底达到100%,培育一批人均收入上万元、集体经济收入达百万元以上的示范村、小康村、经济强村,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把三年内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与“支部结对·干群结亲·精准扶贫·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多途径、多层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制定一村一策,分类实施,具体指导。
三是坚持村级主体,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坚决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四是坚持整合资源,整体推进。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的具体责任,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扶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五是坚持生态立村,着眼长远。牢牢守住经济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注重开发生态资源、发展生态经济,合理推进空间开发和功能布局,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工作重点
(一)创新发展机制,增加村级积累
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扶持集体经济“空壳村”, 推进“三大合作”,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着力打造一批年收入百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示范村。
1.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村支“两委”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主动把村里外出务工农户的土地、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村里无人管理的土地集中流转给公司,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村支“两委”可按农户流转土地资金的3-5%提留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土地流转后,村支“两委”要积极帮助公司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项目产出的收益部分,村支“两委”可商公司根据报酬一致的原则分红,作为村集体收入,让全体村民共享红利。支持村集体将群众自愿流转的土地或房屋进行反租倒包,通过市场规范流转获取租金差价。
2.大力发展资源产权合作。充分挖掘村域内的山、林、水、矿产、旅游等自然资源潜力,由村集体单独或吸收其他资金参股进行开发,采取集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方式,通过入股分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对村里的公益林,实施有偿承包,承包费归属村集体。将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校舍、办公用房等资产盘活,通过股份合作、出租等方式,创办村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室等,实现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区位、环境、交通等方面的优势,利用非农用地兴建沿街楼、商铺、农贸市场、农家乐经营点、车辆泊车等,通过租赁等途径,获得物业租赁收入。
3.大力发展企业合作。通过村“两委”牵头创办或引进公司、企业、合作社、工程队等实体,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公司+扶贫龙头企业+农户+基地”、村企合一、农工商贸工农一体化等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全市所有的村都要成立专业合作社,确实没有条件成立的,要按照就近、自愿、联动、互惠的要求联合成立,并发挥好合作社的作用。鼓励村集体牵头规范组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公司,以劳务承包的方式承接社区服务、村级公路养护、家政服务、企业后勤等工作,收取一定的中介服务费。
(二)加大扶持力度,减轻村级负担
1.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市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无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的村发展项目。各涉农部门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扶贫的项目和资金,要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相结合,统筹安排,打捆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信贷支持,信贷利率和贷款期限按生产经营周期给予最大限度支持。进入第三年攻坚时期时,对通过努力仍不能消除的“空壳村”,各职能部门要集中力量进行帮扶,特别是财政部门要硬性投入资金,帮助发展可持续收入项目。
2.加大部门帮扶力度。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做好三年内消除“空壳村”的协调推进、督办检查、验收考评,抓好村级组织建设;市财政局负责抓好扶持资金筹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经营活动鉴证、农民负担监管、规范建立村级“三资”台账等工作,继续在农村税费改革支付资金中,按每村每年不少于1万元的标准划拨给村作为保证村级公务服务运行及经济发展资金;市农扶局负责抓好重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市移民局负责抓好移民安置村后扶项目规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林业、水务部门负责指导村集体发展农业产业和水利设施经营;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高效服务。驻村干部要将助村增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帮助村集体树立经营理念,创办经济实体,拓宽增收渠道。
3.切实减轻村级负担。严格界定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与村级组织的事权和责任,在推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时,应由乡镇(街道)承担的事项不得转嫁由村(社区)承担。市财政按照每村每年500元的标准划拨消除“空壳村”工作经费并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对省财政安排保证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村级运转。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对开展三年内消除“空壳村”工作较好的村进行奖励,帮助“空壳村”进一步增加村级积累。各村可以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新增部分的5%提取奖励资金,对村干部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村民会议集体讨论制定;对发展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村支“两委”成员,在全州组织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和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时,市委组织部将重点推荐,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三)盘活各类惠农政策,助推农村发展
用好国家出台的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对口帮扶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通过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实行“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抵押、对基准利率扶贫贴息”政策。实施“3个15万元”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延伸行动计划,重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加工制造、民族手工艺、特色食品、创意设计等企业。因地制宜发展茶园、果园、药园、林场、养殖场等绿色产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农民和村级集体收入。采取政策倾斜、资金投入、项目支持、帮扶鼓励、合作共建等形式,积极整合基础设施、种养殖、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以项目资金入股合作等形式,引进能人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村支“两委”参与管理和帮助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能人创收后提成一定比例资金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村内的园区和企业,获得政府无偿补助的资金按照5-15%的比例作为村集体股份,获取收益。村集体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税费。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部门要给予费用优惠,对经济薄弱村依照有关规定免收各类证照类、管理类、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中居住点、民工公寓等,适当减免水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单列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付和利率优惠。对村级集体经济兴办的扶贫龙头企业可按5%的贴息给予贴息支持。各级财政加大对村级经济组织的小额贷款贴息力度,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支持,简化手续,支持金融机构核销涉农呆账。
五、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15年3月—2015年4月)。各乡镇(街道)成立三年内消除“空壳村”攻坚小组,通过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制定三年内消除“空壳村”推进计划,采取“一村一策”的措施,分村确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扎实推进实施;成立村级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村(社区)开展“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各乡镇(街道)将“三资”情况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5日前将清理情况(见附件2、3、4)上报市三年内消除“空壳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适时接受检查验收,各乡镇(街道)每季度末20日前上报三年内消除集体经济积累“空壳村”进度(见附件1)。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5年5月—2017年10月)。全面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推进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各乡镇(街道)分别对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搞好经验推广,抓好档案收集整理,迎接考核。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级成立三年内消除“空壳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检查督办等工作。实行“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对联系乡镇(街道)消除“空壳村”工作负领导责任,联系帮扶部门负连带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政领导包村责任制,对消除“空壳村”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注重管理,提质增效。建立村集体资产稳步积累机制,对村集体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实行阳光操作,提高经营收益。着力优化村级集体收入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强村级村务财务监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建立村级“三资”清理台账,定期开展清理核查。强化村级民主管理,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机制,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干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强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和摊派,对各类侵害村级集体经济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三)严格考评,奖惩激励。将三年内消除“空壳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没有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5〕55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义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义市三年内消除村级集体经济
“空壳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下转4页)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政府办文件
领导讲话
【领导讲话】
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王天洋3
【市政府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5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2015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10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2015年同步小康创建工作方案》的
通知15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18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节后复工复产
方案》的通知23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总体方案》
的通知27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办法》的
通知33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干部召回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37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知40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三年内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实施方案》的通知42
【市政府办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发展绿壳蛋鸡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45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情况调查及医疗费用处理有关事宜的通知48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50
【工作研究】
紧扣主题 举措扎实 亮点纷呈 雷文明52
【收发文件目录】
3月份市政府发文目录选登54
4月份市政府发文目录选登54
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目录选登54
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目录选登54
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目录选登54
【大事记】
市政府工作大事记5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清水河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兴义市发展绿壳蛋鸡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兴义市发展绿壳蛋鸡产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发展带动精准扶贫新路子,加快推进我市绿壳蛋鸡产业发展,解决好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根本,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根据经营大农业要解决好“一户贫困户”、山地和承包地“两块地”、农业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贫困人口“三个人”的思路和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整合资源为抓手,以基地建设带动产业升级,充分发挥农村能人、务工返乡人员和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逐步形成资源相对稳定充足、产出效益显著的产供销发展格局,把绿壳蛋鸡产业建成促进贫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
二、工作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市场需要作为发展牵引,创建具有规模性、安全性和营养性的生产加工体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绿壳蛋鸡产业发展机制,强化政府制定和实施绿壳蛋鸡产业发展规划、标准、政策、激励机制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整合资源,合力推动。
(二)龙头带动,品牌引领
依据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招商引资集中培育绿壳蛋鸡龙头企业,促进绿壳蛋鸡生产、加工、产学研一体化和企业集群化、龙头化发展,加快市场拓展全面提升兴义绿壳蛋鸡的质量和品质,打造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绿壳蛋鸡品牌。
(三)科技支撑,示范辐射
坚持科技引领,强化科技在基础研究、产品研发、精深加工等环节的重要作用,聘请业内专家或养殖能手作指导,整合市内养殖技术力量进行跟踪服务。通过建设1—2个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提高我市绿壳蛋鸡产业标准化、科技化水平。
(四)统筹协调,整合发展
逐步建立“政、产、学、研、商”沟通协调机制,乡镇之间、企业之间、农户之间能最大限度共享技术信息。通过市级统筹整合各部门资金、人力、物力要素,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绿壳蛋鸡产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可持续良性发展。
三、工作目标
在我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识别出的21个乡镇(街道)92个贫困村发展绿壳蛋鸡养殖,每户贫困户至少养殖绿壳蛋鸡100只,交通不便边远的贫困户也可选择发展本地优质肉鸡(金谷黄、矮脚鸡等)养殖。分年度推进如下:2015年,覆盖贫困户60%以上;2016年,覆盖贫困户达到100%,所有贫困户实现绿壳蛋鸡养殖全覆盖,贫困户绿壳蛋鸡养殖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上,创建1—2个有影响力的品牌,产业化基本成型,把绿壳蛋鸡产业打造成我市实现精准扶贫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产业。
四、工作重点
(一)制定发展规划
由市农扶局牵头,从督察、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抽人组成全市发展绿壳蛋鸡产业调研组,对目前我市绿壳蛋鸡产业发展的现状、市场供需及价格情况、主要措施及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等进行全面深入调研,结合调研的情况制定全市贫困户养殖全覆盖两年计划。各涉及乡镇(街道)根据市的两年计划,制定具体发展规划。
(二)抓好种鸡场建设
通过市场化手段,采取“内联外引”的方式,通过对市内现有养殖场进行发展壮大或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建1个以上绿壳蛋鸡种鸡场,保证市内鸡苗充足供应并有向外供给的余地。为降低鸡苗销售价格,减轻贫困户负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采取项目扶持的方式,支持种鸡场项目建设,限定其对贫困户鸡苗销售的价格。
(三)组建销售平台公司
按照利益联结合理、机制灵活有效、产业链条配套、产学研互为支撑、贸工农融为一体、市场渠道通畅的原则,搭建全市绿壳蛋鸡产业流通平台和载体,由市农扶局牵头按市场化要求成立一家销售公司,涉及乡镇至少成立一个绿壳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确保绿壳蛋鸡产业做大做强。
(四)着力实施品牌创建
以企业为主体,农扶部门搞好技术指导,对全市绿壳蛋鸡养殖技术标准、鸡蛋相关元素含量等进行检测认定,制订出一套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地指标标准,申报品牌产地标志认证,确立产地标识。同时,以宁波市为重点,加大宣传和销售推广力度,加大与宁波市的对接,从对口帮扶层面与宁波市签订打捆销售协议,与宁波市机关、企业、学校等开展“宁波食堂对口帮扶兴义市贫困户”结对活动。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创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绿壳蛋鸡品牌。
(五)重视技术培训
整合人社、农扶等行业系统的培训项目,利用职校等阵地,加大对绿壳蛋鸡带头人培训力度,每村至少培养1—2名养鸡土专家,为大力发展绿壳蛋鸡产业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农扶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技术骨干作好养殖技术、养殖管理和防疫等方面的培训准备,并适时派技术干部到乡镇、村组召开现场培训会,每个合作社或以100户左右养殖户培养1名养殖技术和疫病防治负责人,再培训指导贫困户,让贫困户掌握相关技术,降低疫病风险。适时聘请业内知名专家当顾问,办讲座,作指导,通过政策支持和项目激励等,调动龙头企业抓培训的积极性,培养一批熟悉市场运作、精通技术规范的技术创新推广人才。
(六)强化资源整合
贫困户养殖绿壳蛋鸡所需资金以扶贫渠道精准帮扶资金和财政预算资金为主,整合农扶、民政、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共同推进绿壳蛋鸡产业实现贫困户全覆盖。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抓好相关工作。市绿壳蛋鸡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搞好产业规划、指导、协调等;农扶部门负责争取资金、技术指导协调服务及相关工作;农扶、供销等部门负责对接市场和销售等;林业部门配合抓好林下养鸡;国土部门负责用地保障和相关工作;发改、投促部门负责项目争取招商引资及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抓好五保户、低保户养鸡及相关工作;金融部门负责项目融资及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将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合力推动绿壳蛋鸡产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好全市绿壳蛋鸡产业发展,成立市全面推进绿壳蛋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相关部门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抓好全市绿壳蛋鸡产业发展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绿壳蛋鸡产业发展办公室在市农扶局,人员由农扶系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抓绿壳蛋鸡产业发展。涉及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绿壳蛋鸡产业发展工作。
(二)强化绩效考核。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将绿壳蛋鸡养殖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对涉及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目标绩效管理,严格兑现奖惩。市直部门精准扶贫联系乡镇见《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兴办发〔2014〕157号)文件。市农扶部门要切实做好品种饲料质量把关、养殖技术指导和疫病防治工作,实行班子成员包乡镇、养殖技术和疫病防治负责人保村的技术责任网络体系,涉及乡镇也要实行班子成员包村、干部保户的模式。承担责任部门和技术干部实行半年一考评,年终总考核,工作成果与干部任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绩效资金挂钩,确保发展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推进滞后、弄虚作假、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绩效问责,如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疫病,造成产业损失巨大的,要严格追责,依法查处。
(三)强化工作督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绿壳蛋鸡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期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市农扶局要强化工作调度,对绿壳蛋鸡养殖推进情况实行月调度、季检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5〕2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兴义市发展绿壳蛋鸡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清水河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市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平稳发展,覆盖人群逐步增多,各项待遇支出水平稳步提高。但少数不法人员利用管理漏洞和法律缺失,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基金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上级社会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和谐发展,确保基金安全,现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调查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核实主体单位
(一)参保职工发生外伤的,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二)参保城乡居民发生外伤的,由城乡居民居住地村委会(社区)负责调查,所属乡镇(街道办)人社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核实盖章。
(三)居住异地(兴义市辖区外)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发生外伤的,由本人或家属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异地外伤情况协助调查函》到异地居住地所属村委会(社区)出具外伤证明,并经当地社保部门(医保管理机构)签字盖章后,连同住院费用相关资料(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有效发票)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证明,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二、调查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单位和村委会(社区)对职工或城乡居民外伤受伤情况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如实进行调查并分别填写《兴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情况调查表》(附件1)、《兴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情况调查表》(附件2)。参与调查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开展工作,并选取两名以上知情人为调查对象(被调查人含当事人的必须调查三人以上)。
(二)调查笔录由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人社中心立卷归档,以备相关部门抽查或复审。
(三)调查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外伤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职工)或居住地详细地址(城乡居民)、发生外伤的时间和地点,致伤的具体情况(内容必须全面、结论清晰)、联系电话等。单位或村委会(社区)调查的书面材料,必须经被调查人亲笔签名并按印(右手大拇指),调查人签字后需加盖单位或村委会(社区)公章。人社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人员需对调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签字后盖章。
三、外伤病人就医及医疗费用处理
(一)外伤病人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单位或乡镇(街道办)出具的《外伤情况调查表》和本人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交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结算报销;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自费病人处理。
(二)外伤病人因病情严重需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未及时开展调查出具调查材料的,病人或其家属要及时与单位或村委会(社区)联系,单位或村委会(社区)需在病人或家属提出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病人或其家属提供书面调查材料交定点医疗机构补审。
(三)如因定点医疗机构对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外伤证明不予采信,认为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由病人或家属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社保经办机构(市社保局稽核股)进行复审调查。属于报销范围的按政策予以结算报销,不属于报销范围的,按自费病人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维护基金安全,保障我市社会基本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严格审核把关。
(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局等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对任何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市社保局要及时对外伤情况进行抽查、复审,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稽核。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定期将外伤病人调查核实情况及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向社会公布,如因单位或村委会(社区)调查核实工作不到位、有意隐瞒受伤实情、把关工作疏漏,或与参保人员串通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而造成基金流失的,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后报市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收发文目录选登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5〕26号
市政府办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
情况调查及医疗费用处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 推动新农村建设
——在全州农业产业化暨新农村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发言
市长 王天洋
(2014年12月8日)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清水河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
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工作,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08〕152号)、《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黔民发〔2008〕2号)、《黔西南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州府办发〔2009〕81号)、《兴义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兴府办发〔2009〕197号)和《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办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优惠减免、优抚医疗补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实施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定期定量补助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
(一)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包括参战伤残民兵民工);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在乡老复员军人;
(四)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五)参战参核退役人员;
(六)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七)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
二、定点医疗机构
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兴义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定点医疗机构。
三、住院就医需提供的证件
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就医,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兴义市优抚对象医保证》、《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办理入院手续。
四、补助标准
重点优抚对象在市社保局、市农合局规定报销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市民政局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4万元。
(一)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90%;
(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补助80%;
(三)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补助50%。
五、即时结算操作程序
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采用手工操作方式进行,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优惠减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表》,按规定比例扣除优抚医疗补助金额,剩余部分为重点优抚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交费金额,重点优抚对象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即可出院。优抚医疗补助全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垫付限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4万元。垫付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同市社保局或市农合局办理结算报销手续,然后由市社保局或市农合局同市民政局办理结算手续。
六、医疗优惠减免
全市各级各类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对重点优抚对象就医实行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输液费、检查费、手术费、床位费优惠减免:
(一)普通挂号费、诊查费全免;
(二)注射费、输液费、专家挂号费减半;
(三)手术费、检查费、床位费按规定比例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减免50%,减免部分由所在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操作程序同市社保局或市农合局办理结算报销手续,然后由市社保局或市农合局同市民政局办理结算手续。
七、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结算程序
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重点优抚对象在异地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按医保规定办理报销后,自付部分凭国家正式医疗机构发票复印件(加盖医保经办机构印章)、疾病证明书复印件、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费用审核结算单及相关证件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申请优抚医疗补助,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核实后,填写《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异地就医医疗补助审批表》上报市民政局审批,由市民政局按规定给予补助,其医疗补助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个人存折结算账户上。
八、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优抚医疗补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是推进优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双拥模范城(县)”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市直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顺利施行。
九、本实施方案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11年8月20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府办发〔2011〕211号)同时废止。
市政府办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
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省、州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坚持因时因地因人制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文明城市的创建为抓手,以环境、秩序、服务“三优”的创建为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提升了兴义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建的做法是:
一、主要领导重视是关键
千难万难,主要领导出山就不难。一是成立了以州委常委、市委书记许风伦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为副组长的“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做好四件事:一是审定“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方案,做到省、州“多彩贵州文明行动”的目标要求与兴义的实际完美地结合。二是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创建工作解难、鼓劲、加油。三是为市文明办提供人、财、物“三大”基础保证。四是对各单位的文明行动开展不力的进行目标问责。
二、市民文明教育是重点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美德、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每月两次邀请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劳动模范等好人走进道德讲堂,用看得见,摸得着身边事,教育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社团成员,洗礼心灵,提升道德修养。每月一次邀请本地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到总堂进行国学经典讲座。市文艺工作者穿插舞蹈、诗朗诵等,丰富讲学内容。每月一次兴义市知名艺术家乐器表演等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主题演出,陶冶听众情操,提升艺术鉴赏能力。定期或不定期在总堂策划八音座唱、京剧表演、棋牌比赛等大型文体活动,在推广宣传兴义民族文化的同时,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面提升群众的文明道德修养。以“明礼知耻,爱心接力”为主题的首届“的士”节系列活动,让出租车司机展示自我,感化他人,传递人间真爱,激发文明服务社会的美德。在市区醒目位置设置漫画、剪纸、图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画等内容直观易懂的文化墙引人驻足,潜移默化,传递街头正能量。
三、营造塑人环境是保证
环境建设上台阶。一是在新城区规划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在老城区升级改造一批农贸市场,经营者入市有摊有位,购买者进入各取所需,完善城市功能设施。二是投资近1000万元,在城区八个街道、万峰新区、景区景点升级改造和新建公厕29所,全部按照A、B、C型蹲式、水冲式星级标准,并免费向市民开放。三是市民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不按交通规则行走,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店面脏、乱、差现象,车辆乱停乱放、沿街居民住户及铺面经营户向街面乱泼乱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四是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管理城市,继续走市场化运作模式。与11家家政公司和街道办经营、承管的路段,保洁工人全覆盖,监管实现常态化。五是城区主干道拆围建绿,打造亮化、绿化交相辉映的生态环境。根据人口密集度区位,分别在桔山、坪东、下五屯、黄草规划夜市集中经营点。既划行归市,规范经营,又解决了摊点乱摆的问题。同时,投入1000余万元,着力打造的“伴山猫猫城”夜市,做到经营摊点、规格、风格、着装、管理实行“五个统一”。
严管重罚出成效。兴义市出台了《兴义市渣土运输管理试行办法》,对城区建设的重点工程工地渣土的运输实施规范管理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得到遏制。组织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对违者严查不待。共查处违章占道行为2300余起,车辆违章乱停6000余起,非法营运60余起,城市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加大省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力度,督导、巡查、问责“三措”并举,收效显著。
四、紧扣文明创新出亮点
1、广告乱象常治积累新经验。组织专业队伍,依照相关法规,持之以恒,清理野广告、悬挂氢气球空飘、布标广告,拆除大型喷绘广告、灯箱广告、广告牌、霓虹灯广告、破损陈旧广告架、刀旗等,收缴散发的各种宣传单,城区广告乱安、乱挂现象得到明显改善,走出了一条“法律支撑+消除隐患”相结合的治理路子。
2、城市道路分级管理。把兴义大道、神奇路等20多条城市主干道路列为一级路段,实行“八个”严禁。即:严禁商品出店经营:严禁在门店外摆放活动性广告牌(灯箱):严禁流动摊车、摊点在人行道上占道经营;严禁在门面上方设置雨篷;严禁在门面立面乱张贴广告;严禁在门面上方、两侧立柱上乱挂商品;严禁在门店外两侧摆放音响(箱),花盆;严禁在街面散发广告小报。把30多条次干道列为二级路段,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门店外商品乱摆乱放;严禁在门店外人行道上摆放活动性广告牌(灯箱);严禁未办理设置审批手续的流动摊车、摊点在人行道上经营;严禁在门面立面乱张贴广告。城管部门每月对其进行督查。开城市道路分级管理之先河。
3、交通文明示范街带出新形象。在机场大道的蓝天花园路口至丰都路口路段,严禁停放任何车辆,公交车、出租车不得随意停车、游走拉客,必须在设定的停车点上下乘客;机动车、非机动车要各行其道;各种车辆要严格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行驶。公安交警部门以天网摄像头,24小时不间断的拍摄记录为依据,依法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并在网络媒体上公开曝光,有力地规范了人车的不文明行为,交出满意的答卷。
4、“大拇指爱心行动”让窗口形象再提升。出租车司机严尚凯优质服务客商,刷新了兴义的窗口行业。出租红旗车队队长熊友刚率先发起的“环卫工及78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为目的的“大拇指爱心行动”,激发40多个“的哥”纷纷在副驾驶的前台贴上“环卫工及78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醒目字样,积极加入“大拇指爱心行动”,为近千老人和环卫工人免费乘车,崇德向善,展示了兴义人的社会美德,再一次提升了兴义的窗口形象。
5、“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拍出文明好风景。针对少数人的不文明行为,公开向社会有奖征集“市民不文明行线索”。对征集到的照片、视频核实无误后,首先在媒体上曝光。待被曝光者到市文明办作出书面文明承诺,就从媒体上删除。此项活动开展以来,共有20余名市民作出书面承诺。广大市民纷纷引以为戒,告别不文明行为。
五、下步创建的建议
针对“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中存在的,诸如市民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联动不到位等问题。首先要对建设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找差距,在寻求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上狠下工夫。其次是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做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三是再接地气,再进社区、村(居委会),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强化不敢乱停、不敢乱走、不敢乱丢、不敢乱贴、不敢乱写、不敢乱倒、不敢乱放的制约环境。四是围绕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抓好“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再上一个新台阶。
紧扣主题 举措扎实 亮点纷呈
——“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创建的做法
雷文明
3月份市政府发文目录选登
兴府发(2015)10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及《政府工作报告》重大
工作部署责任分解的通知
兴府发(2015)13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制度的通知
4月份市政府发文目录选登
兴府发(2015)20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雄武片区白龙山脉沿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
预案的通知
兴府发(2015)21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目录选登
兴府办发(2015)22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人民
政府法律顾问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目录选登
兴府办发(2015)2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依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兴府办发(2015)2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县级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兴府办发(2015)29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兴义市2013——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发展)
资金项目的督办通知
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目录选登
兴府办发(2015)3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任务的通知
收发文件目录
2月
22日,副市长刘舟在马岭河的梧桐山扑火。
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清水河镇黔西村参加“兴义市石漠化山头绿起来”三年攻坚暨2015年义务植树活动;到普安县参加2015年全州精准扶贫现场会。
2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到浙兴商贸城调研;在市政府八楼主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指挥部成员座谈会。
25日,副市长邓麟宇到泥凼、南盘江督促卫生、计生工作。
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八楼参加贵州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电视电话会议和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电视电话会议。
2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公安局三楼参加全国、全省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持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会议。
26日,副市长刘舟在盘江宾馆贵宾楼参加全州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会议。
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八楼参加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视频会议;到罗平县参加三叠纪地层古生物研究研讨会暨化石保护研究和产地管理论坛开幕式。
2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马岭至清水河村庄整治工作、城区道路亮化工作和州、市残联业务用房建设相关事宜。
27日,副市长刘舟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复员退伍军人上访有关事宜工作会议;到盘江宾馆二楼参加州政府第三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
27日,副市长邓麟宇到清水河、马岭、桔山督查妇女宫颈癌项目实施和计生工作。
2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盘江宾馆参加全州禁毒工作会议、全州交通运输工作会议。
2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委群工部参加市领导接访,主持信访联席会议;主持兴义市移民安置工作会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筹备会议。
28日,副市长刘舟在市信访局二楼参加老麻寨失稳区移民搬迁安置有关事宜工作会。
28日,副市长刘启万在皇冠酒店二楼参加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28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州教育局二楼参加全州教育工作会议;在州政府二楼参加红红火火过大年广场舞大赛总决赛协调工作会。
3月
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乌沙镇参加《兴义古生物化石产地规划》评审会、“兴义乌沙泥麦古化石村”揭牌仪式。
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统筹协调退伍军人维稳工作;在州政府参加机场航线培育工作会议。
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北京参加贵州·北京大健康医药产业招商推介会。
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财政局听取关于市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
2日,副市长刘舟陪同州政府副秘书长张鸿前往南盘江镇南龙落实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绿化造林指示精神;在市政府四楼主持全市第八轮省级双拥模范县(市)创建迎检工作会议。
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在州政府二楼参加州土地清理专题会议。
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主持会议,研究沿江生态产业园区班子筹备相关事宜;观摩会项目筹备及推进工作相关事宜;到清水河、马岭实地查看观摩会项目推进情况。
3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北京参加新医药大健康产业签约仪式。
3日,副市长邓麟宇到七舍镇鲁坎小学、七舍镇中学,敬南镇何家坪小学、坝戎小学、巴布小学,丰都街道凤仪路二小、桔乡路小学新校区,马岭平寨小学等检查开学情况并作要求。
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兴义市七届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到市委电话会议室参加州委督导组赴兴义市督查州委主要领导交办事项情况汇报会;参加州旅游发展领导小组赴兴义市调研旅游发展座谈会。
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委办四楼参加州委督查组督查观摩会项目筹备情况汇报会。
4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委四楼参加州委督导组到兴义市督导工作反馈会;陪同州人大主任贺登祥、副州长范华一行调研兴义旅游改革工作,并作汇报。
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泉汇园参加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王应政一行赴兴义市调研生态移民座谈会。
5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全省项目观摩推进会。
5-7日,副市长邓麟宇到省经信委对接大医药健康产业项目事宜。
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参加2015年全省第一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工作推进会议。
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人社局参加全市人社工作会议并讲话。
6日,副市长刘舟在盘江宾馆贵宾楼参加2015年全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兴义市迎接全省项目观摩会推进会;到市委办五楼列席市委常委(扩大)会议。
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主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工作会议;向市长王天洋汇报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在市政府主持全市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推进会议。
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四楼主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到市公安局三楼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8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公安局参加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省州领导到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万峰林景区调研;在市政府八楼主持兴义市市直部门2015年重点工作述评暨廉政约谈会。
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财政局五楼向州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汇报兴义市2014年财政工作完成情况及2015年财政工作计划情况;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市直有关部门2015年拟办实事情况汇报会。
9日,副市长刘舟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全省同步小康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视频会议。
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省政府七号楼参加贵州省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会议。
1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委办四楼参加省督查组督查兴义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在州政府二楼参加贵州宜化、兴化迁建工作推进会议。
10-12日,副市长刘舟到北京参加马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会议。
10日,副市长刘启万陪同省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调研组前往清水河调研,在州能源局参加黔西南州“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调研座谈会。
10日,副市长邓麟宇在泥凼镇等候国家原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同志一行前往何应钦故居考察;到省卫计委对接兴义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八楼参加2015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禁毒工作会议、教育工作会议。
1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陪同省国土厅督查组一行在兴义市检查工作。
11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政府五楼与各乡镇(街道)签订2015年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12-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贵阳参加贵州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专题培训会。
1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东风联合党总支二楼参加全市同步小康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联席会议;在市人武部一楼参加全州火箭残骸着落区工作部署会议。
12日,副市长何宏辉在省住建厅参加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及2014年城镇化监测相关工作会议。
12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省卫计委党组成员何美一行到乌沙、马岭、桔山、市医院调研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在盘江宾馆贵宾楼参加省卫计委调研组赴黔西南州调研重点工作座谈会。
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贵阳市党政代表团考察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万峰林景区;陪同深圳赛百诺生物基因技术公司总裁徐卫一行到则戎乡纳具村、红椿码头考察。
1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主持兴义机场扩建征用绿茵公司部分土地涉及地面附作物补偿专题会议、关于关闭柯沙商场、闽南建材市场、金桥五金机电市场工作部署会议。
13日,副市长何宏辉陪同贵阳市党政代表团一行考察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陪同市长王天洋等相关领导、专家组勘察现场,询问实地勘察的相关情况,并就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规的设计、思路及相关细节问题与专家组人员交流;在盘江宾馆贵宾楼参加州城规委第71次项目审查会。
13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总工会研究“五一”文体庆祝活动事宜;陪同深圳赛百诺基因公司总裁徐卫一行前往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则戎纳具村实地选址。
1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列席州委常委会议;在市委常委会议室参加市委常委会议。
14日,副市长刘舟在市农扶局四楼参加全市2015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到市委常委会议室列席市委常委会议。
15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市政府四楼主持会议,研究2015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综合测评等事宜。
15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深圳赛百诺基因公司副总张俸川一行前往万峰林、则戎进行基因抗衰老项目实地选址;陪同总裁徐卫一行前往州人民医院新址、马岭河实地考察。
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到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调研。
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到坪东街道实地查看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康复中心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到马岭、清水河查看观摩会项目推进情况。
16日,副市长刘舟在兴西湖管理所三楼参加水利部稽查兴义市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座谈会;到州水务局五楼参加贵州省马岭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研计划工作会。
16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州能源局六楼参加全州能源工作会议。
16日,副市长何宏辉在老干部活动中心主持会议,研究老干中心二期工程相关事宜;在市规划局一楼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那坡立交桥靠后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市规划局三楼参加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规划编制设计座谈会;在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陪同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调研。
16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政府四楼与中关村数据产业联盟组座谈。
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八楼参加旅游工作会议。
1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吃空饷”清理排查相关事宜、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事宜、神州园林陶瓷厂遗留问题相关事宜、食品厂遗留问题相关事宜;在州政府参加财政系统人员身份界定工作会议。
17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住建局参加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座谈会并讲话;在市政府四楼主持国土党风廉政工作座谈会。
17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政府八楼主持红椿舍野项目、天文主题公园、世行贷款项目工作会。
18日—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省委党校贵州省县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培训。
1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主持会议、专题研究贵州华联城项目土地分割融资相关事宜、财政税收工作相关事宜、市委党校项目建设推进相关事宜;到州委办参加州委副书记汤向前主持的财政税收工作约谈会议。
18日,副市长刘舟陪同州督查组张茂一行前往乌沙、敬南督查兴义市农业农村工作。
18日,副市长刘启万陪同副州长范华开展项目选址工作。
18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城投中心三楼召开市城投中心、市重点工程指挥部领导班子、各组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陪同西林县党政代表团一行考察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
18-22日,副市长邓麟宇到重庆武隆县、南川区,贵州黔西、雷山考察旅游机制体制改革工作。
1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到贵阳与贵民投资公司签订美丽乡村行动计划融资协议。
19日,副市长刘舟在州政府五楼参加全州水利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到东风联合党总支二楼参加2014年同步小康创建达标认定初审工作会。
19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州环保局参加迎接国家环保部执法督察工作会议;陪同省地震办人员赴七舍、捧乍等乡镇检查地震相关工作。
19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区查看城市道路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在市重点工程指挥部召开会议,对七星路(延长线)等项目建设作出安排;陪同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一行考察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
2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到滇黔桂煤炭交易中心与广西金伍岳能源集团负责人座谈合作事宜。
20日,副市长刘舟参加全州民生监督特派工作第一批现场观摩会。
20日,副市长何宏辉在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召开会议,部署不动产登记、存量土地清理、招拍挂土地清理、兴泰休闲广场建设、北环线二标段项目融资、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谐家园路网建设等相关事宜;陪同市人大主任肖青东等一行在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调研;在州旅游局参加旅游规划等相关事宜会议。
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盘江宾馆前楼五楼参加黔西南州迎接全省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筹备工作会议。
22日,副市长刘启万在盘江宾馆参加全州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工作会议。
22日,副市长何宏辉在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施工现场调研,并主持确保“中国美丽乡村·万峰林峰会”顺利召开工作筹备会。
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调研组考察星月湾棚改项目,并在赵庄酒店参加座谈会。
2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召开财税工作调度会议;到木贾街道长坡岭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
23日,副市长刘舟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兴义市十里坪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讨论会;到州政府四楼参加防汛应急演练筹备会议。
23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市政府四楼主持全市第一季度综合测评工作会议。
23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委群工部接访;在兴马大道施工现场调研;在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施工现场督查工程建设进度。
23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教育局一楼参加全省2015年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视频会议,并主持兴义市考区2015年英语听力考试工作会,与招委成员单位签定考试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讲话。
2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陪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调研组考察清水河自备电厂;参加七届州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
2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到市委办四楼参加迎接州督查组到兴义市督查同步小康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
24日,副市长刘舟在市政府四楼参加兴义市争取第八轮省级双拥模范城迎检工作会。
24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市政府五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24日,副市长何宏辉陪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行长徐元一行考察丰都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现场督查施工进度。
24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信访局接访;陪同省世行办主任李光一行检查世行贷款项目实施情况。
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万达集团一行到桔山、兴泰考察万达广场项目选址事宜;陪同副省长陈鸣明考察清水河工业园区自备电厂、铁合金项目建设。
2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发债推进相关事宜、西南高速1050亩土地一级开发推进相关事宜;在市委办四楼参加省县域经济发展调研组调研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汇报会。
25日,副市长刘舟到相关部门查看双拥迎检筹备情况。
25日,副市长刘启万陪同国家环保部西南督察组一行开展稽查。
25日,副市长何宏辉陪同万达商业地产发展中心考察组梁进一行考察;在州政府四楼参加州医院新建扩建会;陪同副州长李杰在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调研;在州政府参加3·24交通事故工作会。
25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富康酒店五楼参加省世行办主任李光一行对兴义市世行贷款项目工作反馈会,并作工作汇报;陪同副州长李杰一行到兴义八中调研;陪同万达集团西南地区负责人到丰都、万峰林考察;在市委办四楼参加“中国美丽乡村·万峰林峰会”工作安排会。
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兴义城市综合体项目现场参加贵州省2015年第一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参加兴义“3·23”交通事故约谈会。
2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阳光公司一楼与国药集团座谈招商合作相关事宜、与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负责人座谈项目合作相关事宜;到市人武部参加省双拥考核检查组考核检查双拥工作汇报会。
26日,副市长刘舟陪同省双拥工作考核检查组一行考核检查双拥工作。
26日,副市长刘启万在东风联合党总支二楼主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议;到浙兴商贸博览城调研观摩会项目筹备情况。
26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地标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现场,参加2015年第一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州政府二楼参加马岭水库耕地占补平衡会议;在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棚改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26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州政法委参加退伍军人复原信访事宜工作会议;到市卫计局督促国家卫生工作创建事宜。
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富士康集团一行到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考察,并参加座谈;到盘江宾馆参加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推进落实工作会议、黔西南州与省国开行合作相关事宜工作会。
2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委办四楼参加复员退伍军人维稳工作会议;到马岭、清水河调度观摩会项目进展情况。
27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市政府五楼主持万峰林峰会期间安全工作会议。
27日,副市长何宏辉陪同州市领导、富士康集团负责人到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考察,并在赵庄酒店参加座谈会。
27日,副市长邓麟宇到省教育厅参加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审核审批工作会
2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全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会议;陪同民进中央“以科技创新助推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发展调研组”到南盘江镇调研水产养殖情况。
2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副市长刘舟、邓麟宇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全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会议。
28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富康酒店五楼参加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赴黔西南州环境执法稽查情况反馈会。
28日,副市长何宏辉在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督促项目工程进度。
28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教育局考试指挥中心调度2015年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工作。
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参加第三届“中国美丽乡村·万峰林峰会”开幕式;到金州翠湖四楼参加州委紧急会议;到富康国际会议中心参加第三届“中国美丽乡村·万峰林峰会”招商引资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
2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八楼参加火箭着落区残骸回收工作推进会议;在市委办四楼参加复员退伍军人维稳工作会议。
29日,副市长刘舟在富康国际会展中心参加美丽乡村建设与农业科技信息化高峰论坛。
29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委电话会议室参加迎接中央领导调度会;陪同省国土资源厅吴克辉一行到丰都、乌沙、则戎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
29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香港言爱基金会贵州省项目负责人一行到兴义市思源学校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到富康国际会展中心参加“中国美丽乡村·万峰林峰会”建设项目推介洽谈签约仪式,并代表市人民政府与舍野度假酒店、者桑坡房车露营项目投资业主代表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清水河自备电厂、浙兴商贸博览城及沿线督查并安排相关工作。
3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财政局五楼向州委副书记汤向前汇报兴义市财政税收工作情况;到市人武部、宜化硝铵厂指挥火箭残骸着落区残骸回收相关工作。
30日,副市长刘舟陪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常委前往乌沙、敬南调研规模化特色种养殖情况并列席会议。
30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市政府四楼主持项目环评工作会议;在市安监局参加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警示视频会议,并主持全市安全生产警示视频会。
30日,副市长何宏辉陪同市长王天洋在乌沙小城镇建设项目点调研;率市交通、安监、交警、木贾办等单位负责人到长坡岭路段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并召开现场会部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到城市重要交通节点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实地踏勘并召开现场会议,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基础设施完善工作。
30日,副市长邓麟宇在万峰林国际会展中心参加“留住美丽乡村田园”论坛会;陪同欧美同学会考察团一行到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考察;陪同州人大副主任韦琼一行到南盘江镇南龙古寨调研。
3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副省长慕德贵到清水河、泥凼调研小城镇建设,在马岭镇泥照查看马岭河水质。
3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参加2015年全省第一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演练。
31日,副市长刘舟在市人大一楼列席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前往坪东、木贾街道督查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31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兴仁县参加副省长王江平主持的“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
31日,副市长何宏辉陪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黄昌祥一行,到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就中关村科技园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在富康国际酒店五楼参加该园建设专题会。
31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民革中央领导到马岭河峡谷考察;陪同北京大学考察组一行到丰都、万峰林进行项目选址;到兴义八中参加兴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管理中心、名师工作站成立暨授牌仪式;到则戎乡抱木山了解抱木山项目工程有关事宜。
4月
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副省长慕德贵到万峰湖、刘氏庄园调研;陪同“4·1”活动首长到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则戎乡冷洞村、万峰湖等地调研。
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并讲话;在皇冠酒店二楼参加全州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
1日,副市长刘舟陪同省移民调研组到马岭水库坝址,兴义电厂排污取水点,清水河移民安置点调研;陪同民革、省政协、省科技厅领导到红椿码头调研水产养殖情况;到市委办四楼参加兴义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会。
1日,副市长刘启万陪同副省长王江平到清水河工业园区热电联产动力车间调研。
1日,副市长何宏辉在盘江宾馆参加副省长慕德贵到黔西南调研工作汇报会;在兴马大道、景湖大道督促道路工程建设,并安排相关工作。
1日,副市长邓麟宇在黔山酒店福盛楼一楼参加全州妇儿工作会议;在万峰林街道办主持世行贷款项目沿河步道建设工作会,并进行现场踏勘;主持华大基因HPV筛查项目工作事宜协调会 ;与舍野(北京)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洽谈红椿度假酒店项目建设相关事宜。
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4·1”活动首长到万峰林调研新农村建设情况;陪同省改革委副主任袁家榆到浙兴商贸博览城、清水河自备电厂检查全省项目建设观摩会兴义市项目建设情况。
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到顶效楼纳参加全州金融服务站启动仪式;到州政府五楼参加万峰林机场配套电源建设协调工作会议。
2日,副市长刘舟在市政府四楼主持高卡水库、引黄入木工程征地实物调查细则审查暨实物调查启动会、2015年省级扶贫生态移民示范点建设工作会、木浪河水库扩建工程协调会。
2日,副市长刘启万陪同副省长王江平到清水河工业园区热电联产动力车间调研。
2日,副市长何宏辉组织相关负责人到兴马大道,就路灯、绿化、人行小板、路面、标线、道牙及相关扫尾工程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在市政府五楼主持城区交通隐患安全治理工作会议、关于成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相关事宜会议。
2日,副市长邓麟宇在万林峰点上安排首长考察万峰林旅游工作事宜。
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富康国际会展中心三楼参加“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促进黔西南喀斯特国家公园建设”会议;到桔山街道普子村指挥处置火灾现场。
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八楼主持全市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会议、迎接全省项目观摩会工作部署会议;在市政府五楼召开财政、国土、地税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协商土地占用税缴纳相关事宜。
3日,副市长刘舟陪同黔西南州水务局领导到引马入兴工程、小龙潭水库考察。
3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市政府八楼参加2015年全省项目观摩会电视电话会议。
3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政府五楼参加兴泰水库社区棚改项目征拆工作会议;在兴马大道督查道路建设。
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兴泰、坪东街道火灾现场指挥处置;在市政府八楼主持兴义市防火工作紧急会议。
4日,副市长刘舟与市人武部、林业局、丰都、桔山、兴泰、坪东街道办的同志在普子村、黄家坡、幸福后山扑火;陪同副州长邓家富到白碗窑查看烟苗生长情况。
4日,副市长何宏辉到峡谷大道顶效老收费站至民族风情街现场部署道路维护工作。
5日,副市长刘舟前往坪东、木贾、下五屯查看森林防火工作准备情况;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全省、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
5日,副市长何宏辉在重点工程指挥部牵头草拟《关于严控兴义市城市规划区夜间噪声扰民的通告》。
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州委书记张政一行督查全省项目建设观摩会兴义市观摩项目建设情况。
6日,副市长刘舟前往清水河查看观摩会沿线种植情况。
6日,副市长刘启万陪同州委书记张政一行到浙兴商贸博览城、自备电厂调研观摩会项目筹备情况。
6日,副市长何宏辉陪同州委书记张政一行调研浙兴商贸城及清水河小城镇建设等工作。
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金州翠湖宾馆参加深圳赛百诺基因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洽谈会;到清水河自备电厂查看全省项目建设观摩会兴义观摩项目建设情况;到富康国际会展中心三楼参加万峰林峰会签约项目对接会。
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委办四楼参加复原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会议、主持市委党校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在市政府八楼主持金融发展与投融资合作座谈会。
7—8日,副市长刘启万在铜仁市参加全省区县领导及商务干部电子商务培训班暨农村电商现场会,并分别与阿里巴巴集团市场总监、研究院高级专家陈亮,京东集团西南区电商进农村工作组组长胡栋梁和贵州区副总经理杨贺欣洽谈投资事宜,达成合作共识。
7日,副市长何宏辉召集交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兴清快速通道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并召开治理专题会议;在市政府八楼参加融资讲座。
7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深圳赛百诺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徐卫一行到则戎、红椿实地踏勘。
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州委办参加中组部赴黔西南州调研相关工作协调会;到市委办参加兴义市迎接全省项目建设观摩会筹备会议。
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医院协调复原退伍军人困难帮扶相关工作;在阳光公司与贵州华融资产有限公司座谈融资合作事宜。
8日,副市长刘舟到丰都查看东峰林布依山寨省级生态移民示范点选址情况。
8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政府四楼主持中组部领导到兴义市调研点上工作会;在盘江宾馆贵宾楼二楼参加州政府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互联网医院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陪同常务副州长陈洪宛、副州长黄曼等到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华大科学村考察;在金州翠湖宾馆参加州政府与深圳赛百诺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合作项目洽谈会。
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省委业务办公大楼一楼参加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
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陪同贵州华融资产有限公司一行到清水河考察园区自备电厂建设情况;在市政府五楼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马岭河流域水质综合治理、金州溶洞项目遗留问题。
9日,副市长刘舟在市政府五楼参加州审计组赴兴义市审计浙江宁波对口帮扶资金反馈会;在市信访局主持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兴义布依天堂生态移民示范点、雄武老麻寨失稳区安置点、革里水库小龙井和乌沙安置点审查专题会。
9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市政府四楼召开项目观摩会期间安全工作会议;在市政府五楼参加马岭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会议。
9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兴义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电视电话会;陪同中组部调研组考察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
9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中组部领导到华大科学村、华大数字化健康中心调研,并作情况汇报;到州旅游局对接旅游工作事宜。
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富康酒店与华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行对接融资相关事宜;到富康国际会展中心一楼参加省能源局、中广核集团赴兴义市调研核电小堆事宜座谈会。
1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主持会议,专题研究综合治税、市工科局成立集团公司整合资产融资、富利来房地产花月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西南高速投资1050亩土地征地推进、布谷鸟项目推进、组财乡代管组用试点工作等相关事宜;到马岭、清水河实地调度观摩会项目推进情况。
10日,副市长刘舟在天生桥一级水力发电厂参加2015年度天生桥一级水力发电厂地区联合防汛会;前往万峰林街道查看禁止焚烧秸秆情况;在市政府四楼主持兴西湖防洪演练工作协调会。
10日,副市长刘启万陪同贵州省核电小堆项目初选址现场踏勘组前往清水河镇踏勘选址;在富康国际会展中心主持兴义市核电小堆项目初选址踏勘座谈反馈会,听取初选址意见。
10日,副市长何宏辉率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督查2015年全省第一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各观摩点、线路筹备情况;在市政府四楼主持开明科技城、桔香路小学、木贾中心幼儿园等有关事宜会议;陪同上海机场集团考察组到马岭河、万峰林、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考察。
10日, 副市长邓麟宇陪同州人大副主任韦琼一行调研旅游工作,参加座谈会,并作汇报;在州政府二楼参加家校网络建设项目工作会。
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黔山酒店参加省卫计委赴兴义市指导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座谈会;到赵庄酒店参加上海机场集团赴黔西南州考察座谈会。
11日,副市长刘舟陪同副州长邓家富等前往清水河调研小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前往敬南十里坪查看农业产业园区种植情况。
11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州政府参加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工作专题会议;与客商洽谈石墨电极及石墨烯项目投资事宜;到浙兴商贸城督促全省项目观摩会展板制作、商户入驻等相关筹备工作。
11日,副市长何宏辉陪同上海机场集团考察组到万峰湖考察。
11日,副市长邓麟宇在黔山酒店主持创卫工作会,并向省卫计委副主任朱征明汇报创卫工作;陪同深圳赛百诺基因技术公司总裁徐卫一行到则戎乡纳具项目地实地踏勘,并在金州翠湖宾馆就项目合作事宜进一步洽谈。
1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州督查组检查全省项目建设观摩会兴义市观摩项目准备情况。
12日,副市长刘舟前往清水河镇雨朴鲁村了解水、电、路、通讯实际情况。
12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深圳赛百诺基因技术公司总裁徐卫一行到万峰林选址,到南盘江红椿考察专家论坛现场事宜。
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州政府五楼参加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主持的兴义机场改扩建工作推进会;陪同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到富康国际会展中心调研并参会;到皇冠酒店参加全州“旅游产业旺起来”动员大会;到州政府四楼参加威鲁公路后续处置工作推进会。
1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到金州体育城参加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主持的金州体育城现场办公会议;到州医院看望慰问受伤民警。
13日,副市长刘舟在市政府四楼主持清水河雨朴鲁民族村寨打造协调会;前往乌沙、白碗窑查看烤烟生产情况。
13日,副市长刘启万主持经济运行调度会议,部署四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亿元项目入库、规模企业统计入库等相关工作;与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讨论《兴义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兴义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兴义市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安排相关工作。
13-15日,副市长何宏辉陪同副州长范华赴北京洽谈中日韩商贸交流工作。
13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天视力集团总裁一行到万峰林考察;在黔山酒店参加全州旅游工作大会。
1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四楼参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事宜工作会、贵州水务有限公司赴兴义市融资事宜座谈会;到市人武部参加兴义市2015年武装工作暨民兵组织整顿会议。
14-1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到广西与广西金伍岳能源有限公司洽谈土地回购工作。
14日,副市长刘舟参加“中国流动科技馆贵州巡展兴义站”启动仪式;到市林业局主持兴义市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工作调度会;在市政府四楼参加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ppp水务一体化合作磋商会;与市人武部领导前往丰都普子小学了解军队推动地方教育发展事宜;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全省涉农资金整治电视电话会;到市规划局参加市城规委审查兴义市省级生态移民示范点规划方案。
14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州政府五楼参加全州煤炭经济运行调度会,并就我市当期煤炭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汇报。
14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政府五楼主持万峰林世行贷款项目验收工作协调会;到万峰林实地了解全省第七届老年人运动会筹备情况;在盘江宾参加全州国防教育工作会议。
1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万峰林广场参加贵州省第七届老年人运动会开幕式;到州医院看望因公负伤干警;到兴义军分区参加2015年军地联考联评任务部署会。
15日,副市长刘舟陪同珠江水利委员会及州水务局领导,前往天生桥一级水电站查看防汛工作准备情况;前往兴西湖水库指导参与防洪演练。
15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市政府四楼主持市直相关部门科学进步指数指标相关工作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草拟《兴义市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讨论审改招商引资、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环保“创模”、工业推进、综合测评等相关工作推进方案及考评办法。
15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州委书记张政前往北京参加招商引资洽谈活动。
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兴义市环境保护暨“创模”攻坚工作会议、兴义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到皇冠酒店二楼参加全州财税工作调度会。
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财政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分专项资金安排工作;在黔山酒店参加全州综合治税工作会议。
16日,副市长刘舟在晴隆县政协四楼参加全州环保水务一体化座谈会;在晴隆县老干活动中心三楼参加全州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专题调研座谈会。
16日,副市长刘启万陪同省环保厅2015年环保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行动专项督查组一行前往泥凼、乌沙调研坡尾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兴西湖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牛膀子人工湿地项目。
16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政府四楼主持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调度会;在市政府五楼主持会议,研究“施达星城”项目土地使用事宜和“桂城”项目缓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费事宜。
16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州委书记张政到北京与天时力集团洽谈合作事宜;在天津开展招商引资考察。
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吴仕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禄智明到万峰林开展“十三五”规划专题调研;在市政府四楼主持七届市人民政府五十三次常务会议。
1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主持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17日,副市长刘舟在富康国际酒店五楼参加黄泥河鲁布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存在问题处理规划专题报告审查会。
17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富康国际会展中心主持环境保护工作培训会。
17日,副市长何宏辉在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同飞扬华府、万峰户外运动基地等五家企业负责人洽谈招商项目事宜;陪同省住建厅领导检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情况。
17日,副市长邓麟宇陪同州委书记张政在深圳华大基因考察。
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州观摩演练团观摩全省项目观摩会兴义市观摩项目和兴仁观摩项目。
1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市政府五楼主持打击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到马岭、清水河参加项目观摩会演练,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兴义市迎接全省项目观摩会筹备会议。
18日,副市长刘舟在市政府八楼参加兴义市迎接全省项目观摩会信访维稳工作会。
18日,副市长刘启万、何宏辉陪同州相关领导前往浙兴商贸博览城、清水河工业产业园区热电联产动力车间等,参加全省项目观摩会彩排。
18-19日,副市长邓麟宇在成都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州政府五楼列席七届州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
19日,副市长刘启万在富康酒店五楼参加全省大数据产业智慧型城市建设座谈会;陪同省发改委副巡视员乐俊礼一行前往浙兴商贸博览城、清水河工业产业园区热电联产动力车间调研。
2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市委办四楼参加州委组织部赴兴义市宣布有关干部挂职事宜会议;到州政府二楼参加常务副州长陈洪宛主持的研究开明科技城事宜会议;到州委参加中国侨联赴黔西南州系列活动工作协调会;到浙兴商贸城、桔山广场查看全省项目建设观摩会兴义市筹备情况。
2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世霖在阳光公司召开会议,商讨阳光公司重大项目推进相关事宜;到清水河、马岭统筹观摩会项目推进相关事宜。
20日,副市长刘舟前往赵家渡查看林业发展情况;前往乌沙纳姑,白碗窑大水井、打梨树查看烟苗生长情况;前往白碗窑查看雄武乡盘江村老麻寨失稳区白碗窑安置点场平情况。
20日,副市长刘启万前往浙兴商贸博览城项目检查观摩会筹备情况;前往鹏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黔龙科技有限公司、黔城惠公司等调研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20日,副市长何宏辉在市国土局主持兴义市2014年度国土工作评议动员会;在市重点工程指挥部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应支付工程款相关事宜;在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现场督查调度城镇项目建设筹备情况。
20日,副市长邓麟宇在市委办四楼参加干部工作会和项目观摩工作会;在州政府二楼参加黔西南州互联网医院建设营运工作会;在万峰林景区游客中心主持“五·一”小长假旅游工作会。